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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个人炒股有望松绑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1年02月22日10:35

   基金法修改扩大监管范围 基金公司员工持股进入实质性讨论———

  本报讯 基金法的修改牵动整个基金业的神经,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市场可能放开,基金公司员工持股也进入实质性讨论。

  《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开始征求意见,修订草案将基金法监管的范围大幅扩大,并有意引入管理层持股,部分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股票也在讨论范围。

  草案中出现了“公开或非公开募集资金”字样的表述,另外将原规定中“其他证券投资品种”改为“投资品种”,去掉“证券”两字。这意味着将私募基金、PE、VC、券商集合理财计划、信托投连险等都纳入监管体系。

  该草案第十七条规定,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其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买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制度,避免与其管理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利益冲突。

  对基金从业人员放开投资限制,这属于双刃剑规定。一方面,投资解禁可以让基金从业人员有更多的合法投资路径,扩大收入,留住人才。另一方面,如何防止利益输送,如何防范老鼠仓,对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海外市场,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股票需要提前数月公示,在抛售股票前也要进行公示,以自证清白。

  更让基金业心动的条款“员工持股”也进入讨论,多年来,部分基金公司高管一直试图谋取基金公司股权。根据这些高管的解释,基金业以人为重,只有留住人才才能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在这些高管多年呐喊之后,员工持股终于从一个想法变成了征求意见稿上的一条。对此,有反对者认为,基金业之所以取得目前的规模和发展,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基金业发展借用了政府信用,无论在公司成立、业务拓展等多个方面都有着政策照顾。目前,基金业收入水准已经处于金字塔顶端,股权激励是否必要值得商榷。

  

(责任编辑:王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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