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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敢不敢公开央企高管的灰色收入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王学进
2011年02月23日02:04

  对资源收益丰厚的企业来说,10%的资源税并没有解决资源收益的分配问题。国有企业5%或10%的红利上缴,也没有解决一些处于垄断地位的国有企业超额利润的分配问题,况且红利是上缴给国资委,并未进入公共财政。

  2月22日,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国务院新闻办

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现在对于央企高管薪酬的管理是半市场化的办法,明显比社会上同类岗位要低,而且低得比较多,该措施目前的效果比较好。央企领导人的收入对于国资委、监事会来说是非常透明的,需要的话,可以向社会公开。(2月22日《中国新闻网》)

  虽然邵主任没说高管薪酬是多少,但如原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去年8月间公布的平均在60万元左右属实,则邵主任的说法可信,确实,比起社会上同类岗位来,央企高管的薪酬并不高。但如果国资委以此证明对于央企高管薪酬实行半市场化管理的办法是成功的,则十分荒谬!

  人所共知,央企高管的实际收入不能拿薪酬来衡量,而是取决于他们的灰色收入。最近曝光的恩施最牛电力公司3000人分7亿一事就很能说明问题,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受贿2亿元的事实也表明,不能排除某些央企高管通过或明或暗的寻租行为获取灰色收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2008年中央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为3387元,其中最高的甚至达到4.46万元。据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研究得出的数据,中国灰色收入总额高达5.4万亿元,其中相当部分存在于垄断行业。

  王小鲁分析得有理,灰色收入主要来自制度不健全导致的腐败、寻租行为、公共资金流失和垄断性收入的不合理分配。对资源收益丰厚的企业来说,10%的资源税并没有解决资源收益的分配问题。国有企业5%或10%的红利上缴,也没有解决一些处于垄断地位的国有企业超额利润的分配问题,况且红利是上缴给国资委,并未进入公共财政。全国国有企业2010年实现利润19870.6亿元、上缴“红利”440亿元的消息可为佐证,国企创造的巨额利润并没让全民共享,而是多被“体内循环”消化掉了。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曾说:导致中国贫富分化的因素一是腐败,二是垄断。国资委也许可以通过半市场化的办法降低高管薪酬,但未必能解决得了灰色收入这一顽疾。最有效的办法是,落实温家宝总理在去年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设想: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管的收入,完善监管办法。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逐步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坚决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一句话,就是打破垄断,开放竞争,实行完全市场化的薪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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