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些央企海外投资出现亏损的现象,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22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资委有关司局正在研究制定两个文件,以加强对央企境外资产和产权的管理。
据邵宁介绍,国资委有关司局正在研究制定两个文件,一个是《中央企业境外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一个是《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
“这两个文件的名称都是暂行办法,说明这个问题还没有完全地研究明白,有不同的建议都可以参考。”邵宁介绍说,有人建议将国企监事会的监督范围延伸到境外去,还有的人建议委托境外中介机构统一进行审计等等,这都是可以研究的可能性。
“无论怎样提高监督的有效性,首先必须明确责任主体是央企,因为央企境外资产一般都是二级企业的资产,监督责任首先在集团公司。”邵宁强调。
据邵宁介绍,近几年央企境外经营总体上效益是比较好的。他提供的数据显示,央企境外资产总额占央企总资产的19%,2009年当年实现的利润占央企利润总额37%。
尽管这几年央企“走出去”的效益不错,但是其中蕴含风险也非常大。邵宁指出,央企“走出去”风险既有主观方面的,又有客观方面的。主观方面,央企的国际化经营能力普遍不足,国际化的人才短缺;央企经营层对国外的法律环境、经营环境往往不熟悉。客观方面,现在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地方很多是社会风险、政治风险很大的区域。
为此,国资委对“走出去”央企提出要求,第一,高度重视,谨慎经营,严防风险,尤其是在境外遇到社会风险、政治风险的时候,要多依靠外交机构的帮助;第二,高度重视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的培养,切实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