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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标权究竟属于谁?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2011年02月24日15:24

  苹果公司昨起诉深圳唯冠称早已买断权益,“唯冠”则指对方恶意欺诈

  从2010年起,特立独行的苹果公司推出了个性化平板电脑iPad,其一经面世马上风靡全球,掀起抢购风潮,甚至成为时尚人士的标签。然而,在iPad进入中国内地的时候,却引发了一场关于iPad中国内地商

标权归属的纠纷。一家总部在台湾的企业“唯冠科技”和“苹果”打起口水仗,声称iPad的中国内地商标权归深圳唯冠所有。唯冠科技(深圳)的股东曾公开宣称,iPad进入中国要付出百亿天价赔偿。

  当业界纷纷猜测“苹果”将如何回应的时候,这场战火突然在深圳点燃——“苹果”先下手为强,把“深圳唯冠”告了,双方昨日正式对簿公堂。“苹果”要求法院确认其商标专有权,并要求唯冠科技(深圳)支付200万元诉讼费。

  争议缘起

  iPad商标当年仅卖 3.5万英镑

  该商标争议的起因要追溯到2000年。从当年开始,唯冠旗下的唯冠台北公司在多个国家与地区分别注册了iPad商标。2001年,唯冠国际旗下唯冠科技(深圳)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而当时苹果公司并未推出iPad平板电脑。

  2006年,“苹果”开始策划推出iPad时发现,iPad商标权归唯冠公司所有,于是以撤销闲置不用商标为由,在英国起诉唯冠公司,“唯冠”最终赢得这场商标权官司。

  2009年,苹果公司与“唯冠”达成一项协议,唯冠台北公司将iPad全球商标以3.5万英镑价格转让给“苹果”。但唯冠方面表示,iPad的中国内地商标权并没有包含在以上3.5万英镑的一揽子转让协议中,在中国内地,iPad的商标是属于“深圳唯冠”所有,唯冠台北公司没有权力将其出售,所以苹果公司在中国内地市场不能合法拥有iPad的商标权。

  争议由此开始。

  事件进展

  唯冠股东拟向“苹果”索赔百亿

  唯冠公司的经营状况在经济危机中遭受重创,其公告显示:目前,唯冠流动负债净额达28.7亿元,38亿元贷款逾期未偿还,另对中国银行等8家银行的负债约为1.8亿美元。

  2010年10月27日,自称“唯冠”小股东、同时也是“唯冠”债务重组咨询机构的和君创业公司总裁李肃对外宣称,已经取得唯冠方面的授权,正在推动唯冠的8家债权银行联合起来向苹果公司索偿100亿元人民币。和君创业公司将针对苹果此前3.5万英镑价格购得唯冠iPad全球商标使用权的问题,去美国另外起诉苹果公司索赔。

  李肃表示,和君创业将以“欺诈罪”将“苹果”告上美国法庭。一旦在美国胜诉,以目前的市值计算,苹果公司到时可能要赔偿的恐怕还不止100亿元人民币。

  “苹果”起诉

  请求法院确认商标专用权

  “苹果”一纸诉状将“深圳唯冠”告上法庭,这次诉讼的原告是“苹果”和英国的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国IP公司”),被告则是“深圳唯冠”。

  “苹果”在诉讼状中指出,2009年12月23日,唯冠国际CEO和主席杨荣山授权麦世宏签署了相关协议,将10个商标的全部权益转让给英国IP公司,其中包括中国内地的商标转让协议。协议签署之后,英国IP公司向唯冠台北公司支付了3.5万英镑购买所有的iPad商标,然后英国IP公司以10英镑的价格,将iPad商标的所有权益转让给了“苹果”。

  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注册号为1530557的“iPad”商标专用权归原告所有,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商标权属调查费、律师费所损失人民币200万元,且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苹果”及英国IP公司的代理律师杨律师在法庭上出示了IP公司和“唯冠国际”相关人员就协议进行磋商和交换意见的邮件,这些邮件经过了公证处的公证。杨律师认为,从邮件中可以看出,“唯冠国际”的相关人员作出过承诺,拥有中国内地的iPad商标权,英国IP公司和“唯冠国际”磋商、以及最终购得的是iPad商标的全部权益,包括了中国内地的iPad商标权。

  杨律师认为,唯冠国际CEO和主席杨荣山既是唯冠台北公司的负责人,也是深圳唯冠的法人代表,其授权麦世宏签署的相关转让协议,对深圳唯冠具有法律约束力。

  庭后,杨律师以并未得到“苹果”授权为由,没有接受记者的采访。

  “唯冠”辩护

  iPad内地商标权不属于台北唯冠

  昨日在法庭上,深圳唯冠的代理律师肖才元认为,两原告将iPad在中国内地的商标权当成了台北唯冠的产权,是两原告的过失。

  肖律师认为,两原告在该案中提供的核心证据为26封电子邮件,以此证明英国IP公司与台北唯冠及深圳唯冠之间发生的关联。对此,他认为,这些邮件证据恰恰证明,英国IP公司只是与台北唯冠签约,而中国内地的两个商标属于深圳唯冠,两原告将中国内地的两个商标当成了台北唯冠的产权,是两原告的过失。他同时表示,不认可这些邮件的真实性,因为邮件中涉及的当事人都是台北唯冠的员工,与深圳唯冠无关。

  关于英国IP公司与台北唯冠之间的转让协议,他指出协议的第11条规定,该协议之前的草案、承诺、保证等书面或口头的安排全部作废,以正式协议内容为准。因此,他认为,即使电子邮件内容属实,也不算数,应以协议为准。

  争论焦点

  焦点1 深圳唯冠与台北唯冠的关系

  深圳唯冠与台北唯冠是什么关系?唯冠科技集团1989年始创于台北,唯冠科技(深圳)是唯冠国际全资子公司。深圳唯冠和台北唯冠的法人代表都是唯冠国际的CEO和主席杨荣山。

  “苹果”的代理律师指出,在签署转让协议同日,台北唯冠和英国IP公司还签署了涉案商标的一份“中国内地商标权转让协议”,以1英镑的象征性价格将iPad的中国内地商标权转让给了英国IP公司。

  深圳唯冠的代理律师则认为,台北唯冠无权买卖属于深圳唯冠的商标权,虽然原告声称台北唯冠是深圳唯冠的总部,但是从股东结构、工商注册等角度来看,两家公司是不同的主体,最重要的一点是,两个公司主体是在中国内地法律和中国台湾地区法律两个法域下成立的,不能混为一谈。“苹果”找台北公司买中国内地公司的资产本身就是一种欺诈行为。

  焦点2 该案件是否属于“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这个专业术语是决定该案的关键,意即台北唯冠即使没有对iPad商标的处置权,但深圳唯冠公司的行为造成了台北唯冠公司具有代表权的表象,深圳唯冠也应承担责任。

  “苹果”的代理律师认为,“苹果”一方一直是跟唯冠集团进行磋商和交易,虽然最后签约的是台北唯冠,但对深圳唯冠有约束力。

  对于这一点,深圳唯冠的代理律师肖才元引用最高法院对于“表见代理”的司法解释,认为深圳唯冠自始至终对于商标转让都不知情,更没有提供法律规定的合同、公章、印鉴等“表见代理”形成的要素,因此该案不属于“表见代理”,深圳唯冠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背景资料

  唯冠科技曾是中国外贸出口百强

  唯冠科技集团1989年始创于台北,1997年以唯冠国际的名义在香港上市。唯冠科技(深圳)是唯冠国际全资子公司,是唯冠集团最大最核心的研发生产基地,也是最早在中国内地投资的台资企业之一。公司于1991年落户深圳,1994年进驻沙头角保税区,曾是深圳高新技术企业及中国外贸出口百强之一。

  唯冠科技主要从事CRT显示器、液晶显示器、液晶电视机和等离子电视机及相关零配件的研发和生产。最辉煌时期,是全球第四大显示器制造商,在全球12个国家和地区设有近20个分支机构,在中国台湾、内地和巴西设有5个工厂。拥有的产品品牌主要有Proview、MAG(美格)、EMC唯冠科技。唯冠还为理光、KDS等世界知名品牌代工。

  由于金融危机,该公司最大客户——美国宝丽来破产,造成应收货款未收回,从而导致该公司流动资金缺乏。加上今年年初,美国对多家液晶屏生产企业提起反垄断诉讼,指控液晶屏厂家联合操控价格。最后法院判决多家液晶屏生产企业支付巨额赔偿。受该案影响,唯冠科技在美国市场损失惨重,并由此引发债务危机。

  (深圳商报记者 赵鸿飞 整理)

  

(责任编辑:王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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