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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再提房产空置税

来源:东方早报
2011年03月04日03:53
  部分城市住房空置率已接近或超过10%的国际警戒线 已试点房产税税率远低于房价上涨幅度

  早报记者 姜丽钧 发自北京

  房产空置税征收建议

  1 对开发商征收的增量空置税。对竣工验收后开始销售的商品房,超出30%的空置部分应征收空置税。

  2 对拥有多套房屋居民征收的存量空置税。存量住房可仿照一些国家通过水、电、气、暖的使用情况来判断,如平均实际使用量为应用量的1/4、1/5,即可认定为空置房。

  
保障房将帮助众多中低收入者实现住房梦。 新华社 图


  “有了房产税还不够。”全国政协委员郭松海将向全国两会提出,房产税并不能代替房产空置税,建议尽快试点对持有闲置住房的居民或开发商征税。

  房产税不能取代空置税

  作为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郭松海在前两届全国两会上都曾建议,应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试点开征房产空置税。

  “目前,我国部分大城市的住房空置率已接近或超过10%的国际警戒线。房屋空置不仅浪费了稀缺的土地资源,还造成资源享有的不公平、贫富差距加大。因此,征收房产空置税十分必要。”郭松海昨日说。

  他认为,房产空置税与房产税并不是一回事,房产税是保有税,将对抑制投资和投机房地产产生一定的作用,但作用是有限的,“富人付出1%~2%税率的房产税,远低于房价上涨的增长率,房产税只是拔去其九牛一毛。”

  郭松海表示,今年将再度向两会提出,对1986年制定的《房产税暂行条例》加以补充,对持有闲置住房的产权所有人征税。

  空置税可增加市场供给

  郭松海建议,房产空置税的征税对象可分为两种:一是对开发商征收的增量空置税,二是对拥有多套房屋居民征收的存量空置税。

  郭松海认为,这样可以打破部分开发商捂盘惜售、待价而沽的企图,迫其降价促销;对于拥有多处房产而又闲置的房主,可以迫使他们出租或出售自有房屋,“从而可以抑制房租、房价过快增长,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需求。”

  郭松海还建议,可整合银行、房管、税务等部门,建立个人房产权属档案与信用档案共享平台,为试征房产空置税提供依据,并可以此为依据强制征收。

  “中央在尽力推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一些大城市为什么不能把几百万、几千万平方米因投资而闲置的住房充分利用起来?”郭松海说。
(责任编辑:思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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