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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去踩在苹果的肩膀上?

来源:北京商报
2011年03月04日11:38

  昨日,苹果发布iPad2,乔布斯在现场有如布道者和摇滚明星。面对众多的跟随者和抄袭者,乔布斯用数据说话:iPhone销量超过1亿部,截至去年12月,iPad销量超过1500万台,超过其他所有平板电脑之前的销量总和。

  iPad2仍将在包括中国的全世界市场所向披靡,这一点毫无疑问。然而,中国企业在中国市场,却有足够大的空间去发挥。

  在iPad2全球3月的首发国家名单中,中国内地和香港均不在列。这在iPad1身上就已经出现过。在乔布斯心里,似乎从未把中国市场当回事。苹果的这种傲慢,早被联想董事长柳传志看在眼里,他说,苹果正在错过中国商机。

  苹果是个偶像,但它同时首先是个产品。在中国,苹果并不能“即买即用”,需要进行颇费周折的软件下载、注册、调试,使用起来并不是很便利。对于中国消费者而言,苹果很酷很炫却不友好。在这方面,本土的如联想的乐Pad就没那么“不友好”了,国人常用的和爱用的一些软件基本上都提前准备好了,开机即用,简单上手。这就是“本土细节”。

  偶像可以引领潮流,可以不迁就你;但产品必须迎合大众,研究消费心理。不在中国消费者身上下功夫,苹果迟早会面临“偶像的黄昏”的审判,一切神坛到最后都是祭坛。

  中国消费者的口味,将为中国的IT企业提供根据地,进而获得与苹果等世界创新巨头企业掰一掰手腕的时机和能力。当然,这也同样需要创新。大创新有大蛋糕,小创新有小蛋糕,一味山寨只能是“有一天没一天的”。

  我们需要有企业踩在苹果的肩膀上。

  中国IT企业史曾有过一段“技术VS市场”之争,以联想为例,市场第一、技术第二的战略使得联想成为全球第四大PC制造商。然而,占有市场却创新乏力的联想,挣的永远是跟风者的利润。经济学家郎咸平此前提出了一个“6+1”产业链理论:“6”是指:产品设计、原料采购、仓储运输、订单处理、物流管理和批发与终端零售,而“1”则指的是产品制造。“1”挣不了钱,“6”才能挣到钱。因此,如果抓市场的一只手硬,而抓创新的另一只手软,联想等IT企业只不过是比生产芭比娃娃的赚得多一些罢了。

  诚然,做制造业久了,想创新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的企业目前做不了苹果式的创新,那种“上帝之脑”的颠覆性创新路仍漫漫,但我们可以在苹果式创新的基础上进行“微创新”,沾光,借力,但只要是站在创新的坐标上,就是正确的方向。中国经济的发展,需要创新,需要有企业有勇气踩在巨人的肩上,而不是惰性般地匍匐在巨人的脚下。学习他,然后再打败他;而不是学习他,学习到老。

  “你是想卖一辈子糖水,还是想改变世界?”这是当年乔布斯游说百事可乐总裁时说的一句话。同样,我们也想问国内的企业,“你是想一辈子做iPod、iPhone、iPad等等的跟风版,还是做自己的创新?”创新的过程总是很痛苦,但回报率同样也会让同行很痛苦。

  

(责任编辑:王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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