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姜涛 实习记者 严薇)重庆万余户已注册微型企业就要开始首次年检了。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微企处获悉,凡2010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微型企业将于本月起开始年检,今年6月30日为年检截止时间。一旦错过年检时间,或提交的年检材料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工商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截至去年12月底,我市已有一万余户微型企业正式注册成立。市工商局微企处处长聂刚介绍,凡2010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微型企业,应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年检。
据悉,微型企业年检有工商所实地调查、微企科审查、网上预申报、正式申报、年检机关审查五个环节,其中前两个环节由工商部门负责在今年3月20日前完成,而其他需微型企业完成的年检步骤和应提交的年检资料,与其他企业相同。
据悉,工商部门将严格落实优惠政策,免收微型企业年检费,同时为减轻微型企业负担,今年微型企业参加年检均不要求提供审计报告。
同时,我市微型企业发展办公室微博(https://t.sina.com.cn/wxqybgs)已开通,市民可通过这个平台了解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微型企业主也可进行交流。
“微型企业减免税收的政策,现在开始兑现了。”聂刚表示,2010年新办微型企业可于今年3月底以前,向所在区县(自治县)财政局申报办理2010年度税收补贴。
申报办理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微型企业创业审核决定通知书、该年度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入库凭证等。
聂刚说如果企业2010年度的税收退还额度未达到可享受的最高限额的,今后年度可继续申报,以达到注册资本或出资额的等额为止。
微企年检流程
1.工商所实地调查;
2.微企科审查;
3.网上预申报。登录重庆工商红盾网“网上办事平台”(网址:www.cqgs12315.cn/ztwsgs,免费注册),点击“网上年检”→“内资年检”根据提示可完成相关程序;
4.正式申报。通过预申报的微型企业,须打印年检报告书和相关文书,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相应栏目签字,加盖企业印章,备齐相关资料,到年检机关正式申报;
5.年检机关审查。通过审查的,领取加盖年检戳记的营业执照,未通过审查的,应补齐资料或依法改正。
年检应提交下列材料
1.《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应提交合法有效的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加盖了企业印章的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属有限责任公司的应提交2010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6.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作者:姜涛 严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