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召开前夕,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向媒体公布了他为本次“两会”带来的洋洋洒洒7项提案:利用离岸业务有效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稳步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促进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税延型个人年金;鼓励股份制商业
银行参与期货相关业务;尽快出台物权法配套规定和司法解释;进一步改善融资租赁业税收环境;进一步改善小企业贷款融资环境。这些议案均与我国商业银行经营实践乃至经营环境未来的发展和逐步完善联系紧密。记者看到,在这些议案中,直接涉及商业银行的实际经营的就有5条,分别涉及信贷资产证券化、小企业融资、离岸业务、融资租赁业务、银期合作等方面。马蔚华委员认为,现阶段我国离岸业务存在三个问题:从金融安全角度出发,应对非居民和居民金融业务采用两套独立的监管要求和监管体系,规范对NRA(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业务的监管,并进一步细化离岸人民币业务的管理。
另外,在信贷从紧的整体环境下,如何发展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马蔚华委员也很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建议。一是有效缓解当前因银行资本和规模双约束而对小企业贷款构成的巨大压力。他建议对内部管理水平相对较高、风险防范能力相对较强的主要商业银行,允许其采用内部评级高级法来计算小企业贷款的资本占用,以进一步体现对小企业贷款业务的资本政策倾斜。另外,建议在实施信贷总量调控时,将小企业从一般企业中区分开来,对小企业贷款规模进行单列,并按一定比例打折计算。二是鼓励商业银行积极参与创新型成长性小企业直接融资活动。适当借鉴美国硅谷银行风险信贷的成功经验,并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创新型成长性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的支持力度,并鼓励商业银行深度参与小企业债券发行;还应鼓励商业银行与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结成战略联盟开展“投贷联动”,为创新型成长性小企业提供有力融资支持和综合化金融增值服务。三是进一步加大对银行小企业贷款的扶持力度。监管可以考虑将5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不良贷款的核销期限从现行规定的1年缩短为180天,以进一步提高银行小企业不良贷款处置效率;还应出台进一步从国家层面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的政策。四是在财务制度上有效引导“应收账款凭证化”,建议在财务制度上实行“应收账款凭证化”,即由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标准化的应收账款财务凭证,并要求大企业履行更多社会责任,一定程度上承担起帮助其上下游小企业的融资义务。最后一点则是多位银行业代表近年来一直要求的建立统一小企业规模分类标准,并实现相关数据的统一管理和准确应用。
作者: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