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一个成熟的市场一定是能够优胜劣汰的市场,只有形成优胜劣汰的机制才能真正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从自然法则来说,也应该是有进有退。”全国人大代表、湖南证监局局长杨晓嘉8日作客中国证券报中证网时表示。
杨晓嘉认为,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不是很理想,主要存在四大难点:一是退市标准可操作性不强,目前规定三年连续亏损就暂停上市,连续四年亏损就终止上市,但一些主营业务亏损的公司可以借助非经常性交易扭亏为盈,规避退市;二是利益相关方退市阻力较大;三是退市转板机制尚不完善;四是相关配套机制有待完善。
杨晓嘉说,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对退市的利益不一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小股东、债权人包括公司所在地的政府都不愿轻易让其退出市场。公司退市还存在维护市场和社会稳定的问题。她表示,公司退市还需要一些配套保障,包括退到哪里,退了以后怎么办,转板机制也需要相应完善。
全国人大代表、原湖北证监局局长黄有根补充说,在责任追究制度不太完善的情况下,退市对投资者利益会产生一定的损害。因此,对退市制度的设计,既要实现优胜劣汰,又要保护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