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财经中心 > 产业经济 > 房地产

发改委拟实行商品房销售明码实价

来源:财新网
2011年03月16日13:43

  商品房销售须明确公示每套商品房、代办费用、物业收费等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实价

  商品房销售将实行明码实价,每套商品房、代办费用、物业费等都将严格申报并执行,但相关政策何时推出尚不清楚。

  《新京报》消息称,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3月15日在发改委与中消协共同举办的“推进明码实价”座谈会上透露了上述消息。

  许昆林表示,“现阶段推进明码实价的环境和条件已经具备”,经营者有权自己定价,但必须标实价、标真价、标最终成交的价钱。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制订一个文件,就是针对商品房销售明码实价的规定,将专门对商品房销售做出规定,明确公示每套商品房、代办费用、物业收费等价格,要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全部商品房,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实价。

  报道称,国家发改委和中消协今年将在四个领域逐步全面推行明码实价:一是价格收费实行政府管制的行业和部门,包括电力、自来水、成品油、煤气、电信、公共交通、医药、教育、景点等;二是自我约束能力较强的行业和部门,包括大型连锁超市、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金银饰品、烟草、餐饮、理发、洗涤、文艺演出等;三是大型商场的部分柜台或品牌专柜;四是中心城市、经济发达地区和市场监管较好的地区。

  商品房销售并没有明确列入上述领域分类中,许昆林也没有说明商品房销售实行明码实价的政策制订进展如何、何时能够公布执行。

  发改委官方网站当天公布的消息,也没有提及上述政策动向,仅表示,将与中消协将按照实事求是、循序渐进的原则,先从已经具备条件的环节入手,在尽可能多的地区和行业,尽可能多的市场和领域,尽可能多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尽可能多的企业中推行明码实价,积累经验后,再逐步加大力度推广。

(责任编辑:思涵)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股票行情行情中心|港股实时行情

  • A股
  • B股
  • 基金
  • 港股
  • 美股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财经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