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梁刘柔芬专访
民生无小事,住房更是百姓关注的焦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近日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梁刘柔芬,她希望以香港公租房管理的经验,帮助国家早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建立一套优良的公租房管理系统。
香港自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兴建公屋,其后陆续推出居屋与夹屋,至今香港有近一半的人口居住在这类资助房屋中。“廉租房是为了让没有能力购房的人安居乐业,公租房则是居民自置物业的中途站,要能鞭策住户上进自立,最终用合理价钱购买属于自己的商品房。”梁刘柔芬说,任何保障房屋都不应在中心地带兴建。过去香港大部分公屋兴建在较偏远的区域,以新市镇的方式规划相应的交通和其他配套设施,拉动新区相关商业发展和其他经济活动,使城市不断向外扩展。
“我国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各有差异,尤其在一些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如果要求地方政府投入大量资源建设公租房,可能会造成财政压力,不妨‘以先公租房,后商品房’方式公开招标兴建。”梁刘柔芬说,政府可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开发商兴建住房,土地使用权由开发商拥有,该批住房在初期如十年时间须用作公租房,租期届满后,住房的性质可转变为商品房,只需向政府补交相关税项,即可上市出售。不过这些住房不得在公租期结束后立即拆除重建,以保证公租房建筑质量,同时减少建筑废料。
香港的公屋,近年来常常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公屋的租户随着子女逐渐长大成家立业后离开,整个小区只剩下老人,导致一些新的设施建设跟不上,比如对医疗需求大,而教育需求则有所下降,一些区内学校无奈停办,也有的小区迁入大量领取社会保障福利金的贫穷家庭,导致整个小区视领取福利为理所当然,互相影响,不思进取。
梁刘柔芬认为,一个人口结构多样的公租房小区,能够加深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融和。可以适当考虑放宽没有当地户口的非本地居民入住公租房的条件,尤其是像北京、上海这些一线城市,拥有大量非本地大学毕业生,对扩大居民的社交圈和见识很有帮助,无形中增加了社会资本。
“作为临时性的保障房屋,公租房设立一个有限的租期非常重要。”梁刘柔芬表示,香港的公屋基本上不设限期,久而久之,令租户将福利视为权利,政府为他们提供住房保障,他们反而不断提出要求,要政府改善服务,阻碍了城市的发展。有些人经济条件大幅改善以后也坚持占着公屋,甚至隐瞒资产继续享受租金低廉的公屋。因此,公租房租期应以五年为限。五年时间可以让年轻人有充裕的时间准备资金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
“而对那些年长体弱者,在制度设计上应允许这群人续租,续租的房屋可以不是原有的公租房,而是另外在新的城市边缘兴建的公租房,通过更严格的审查标准,让这群租期届满又未能置业的人士仍有安居之所。”梁刘柔芬说,由政府出资兴建的公租房在期满取消资格之后可以将土地使用权卖给地产商开发商品房,也可以在重修之后作为经适房出售。
“公租房是一项国家提供的福利,租户得到国家公共资源的补助,理应担当起更多义务。”梁刘柔芬说。
香港有两个机构进行公屋管理,一个是进行决策的房屋委员会,另一个是落实决策的执行机关房屋署。房屋委员会是法定机构,虽然由政府官员担任主席,但还有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由行政长官委任立法会议员、大学学者、建筑师、专业人士等为委员,一切有关公屋的规划、兴建及重建、保养等管理职责,均由28位委员决定,让代表不同利益的委员充分表达意见,整个过程有公开详细的文件作记录,做到公开透明,便于公众了解决策的依据。
“内地公租房可以参照香港这方面的做法,由一个法定机关以阳光政策制定适当法规,让所有人可以根据这些法规来衡量自己是否具备入住公租房的资格,充分掌握租后管理的情况,尤其是对于摇号配租的过程,更要做到公正严明,对一切违犯纪律者进行严惩,不能允许各种潜规则破坏国家的住房保障计划。”梁刘柔芬建议,目前有关公租房的消息发布,可以由国务院设立一个门户网站,详细列明全国各地正在规划、兴建及已经落成的公租房情况,让居民了解当地公租房的供应量、申请的日程和进度,可以计算得到配租的时间,使信息得以统一、准确,从而向民众表达国家解决住房问题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