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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按套标价”遭业内“冷眼”

来源:中国资本证券网-证券日报
2011年03月18日04:38

  中消协联合国家发改委日前宣布的对商品房销售实行明码实价政策一经宣布,即遭遇了冰火两重天,消费者满心欢心的认为此举断绝了开发商因为销售良好随意抬高房价的可能,而业内人士则是冷眼观看此事,认为此举不过是“换汤不换药”的权宜之计。

  中消协联合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召开座谈会,宣布推行明码实价。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表示,国家发改委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关于要求商品房明码实价的相关规定,将在近期推出。按照规定,开发商必须一次性公布房源,每一套商品房、代办业务的费用及物业费用都必须明码实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再加收任何其他费用。

  关于这项政策,目前发改委还没有具体执行时间表,不过就商品房标价问题, 随着这一轮“国八条”在各地市的落实,已经有部分城市开始执行相关规定,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领取新建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时,必须在《新建商品房销售方案》中填报每套房屋的销售单价上限,并在销售现场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信息及每套房屋的销售单价上限。

  虽然多数消费者认为此举可以避免开发商开盘后再度提价,但业内人士则以其一贯犀利冷峻眼光看出其中的端倪。

  北京中原地产市场总监张大伟表示,按套数计价的方法,和目前按面积计价的方法,在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但是,按套数计算价格,有利于避免部分开发商只公布项目均价,而根据开盘需求定价。“相比监管预售价来说,相关政府部门更应该监管开发商的项目定价”。

  全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副秘书长陈宝存表示,“按套计价的方法,其实是打马虎眼,只是给购房人多添了一层麻烦而已”。陈宝存认为,购房人最关心的是价格,目前按面积来销售商品房的方式,能够让市民对销售均价一目了然,如果改为按套数卖房,购房人还得自己去计算究竟每平方米卖多少钱。

  按照发改委的初衷,开发商可以在标价的基础上打折、降价,但标价不得超过申报备案的价格。只有再申报备案价格后,才能根据再备案的价格更改。据了解,这项新规定有望在上半年推出。

  一位不愿具名的房地产从业人士表示, 打折对于绝大部分人群具有相当的吸引力,不排除开发商为了吸引眼球,在申报备案时将价格提高,日后再推出各种促销打折活动。“这与多年前曝光的商场打折前先将标价多加个零异曲同工。”该人士打趣道。

(责任编辑:姜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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