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政府官方网站消息,从4月1日起,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从1120元调整为12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9元调整到11元。有关部门特别提醒,最低工资标准指的是职工净到手的钱。
根据《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相关规定,最低工资由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应当列入工资总额的各项工资性收入剔除下列项目后构成:延长法定工作时间所得的工资报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市劳动保障局规定的不列入最低工资的其他收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工劳动保险、福利待遇,不得列入最低工资。
此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明确规定:个人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因此,最低工资不应包括“四金”的个人缴纳部分。
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解决“用工荒”问题。最低工资不应包括“四金”的个人缴纳部分的规定维护了职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