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网站30日发布《2011年财产保险监管工作要点》,其中明确2011年要把防范好财产险业的风险作为首要任务,防范化解偿付能力和资本金不足风险。此外,还将稳步推进产品费率市场化进程,商业车险以深圳等地费率浮动试点改革为基础,扩大试点内容和范围,加大推进力度。
文件明确,要防范化解偿付能力和资本金不足风险。对问题公司继续依法采取一司一策的有效监管措施,对偿付能力和资本金不足的公司,通过限制规模、停批分支机构、责令加大分保、督促增资扩股、停业整顿甚至接管等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其中,对中华联合、都邦等偿付能力长期严重不足的重点公司,继续采取专项定人跟踪等重点监管措施。
在建立健全规范财产险市场秩序方面,文件明确:一是研究出台《财产保险公司违法经营行为处罚办法》。二是认真抓好《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的落实,强化中介业务手续费必须每宗跟单支付、集中支付、零现金转帐支付。三是完善“见费出单”制度,将“见费出单”推广到企财险、农险等非车险领域。四是完善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将查询范围扩大到非车险,实现全险种查询,增加手续费、渠道等可查询信息,加大对自主查询制度的推广宣传力度。五是积极探索下级公司违法违规追究上级公司责任的办法。
保监会还将稳步推进产品费率市场化进程。非车险在原基本市场化基础上进一步予以完善;交强险在江苏地区试点基础上,鼓励符合条件地区扩大差别费率试点范围;商业车险以深圳等地费率浮动试点改革为基础,扩大试点内容和范围,加大推进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