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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调研车险9月底前完成调整方案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 纪晨璐
2011年03月31日06:54

  面对媒体及公众的质疑,保监会表示拟就车险的承保、理赔以及条款和费率等问题开展调研,于9月底前推动车险调整完善工作。

  本报讯 (记者纪晨璐)继质疑国内车险行业“无责免赔”系霸王条款后,央视日前再度曝光车险另一霸王条款——“高保低赔”。

  面对媒体及公众的频频质疑,保监会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完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制度调研工作的通知》,拟就车险的承保、理赔以及条款和费率等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调研。

  保监会方面表示,将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于9月底前推动全行业完成商业车险产品、承保理赔流程等制度方案的调整完善工作。

  调研涉及6大方面

  保监会表示,对于车险市场的一些热点、焦点问题,将积极采取综合性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据记者了解,保监会此次调研主要涉及车险市场6个方面的内容:当前商业车险产品管理制度是否存在问题及建议;当前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厘定中是否存在问题及建议;当前商业车险承保、理赔服务流程、服务标准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一步推进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建议;车险知识普及和风险提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当前商业车险领域侵害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及如何更好地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保监会的要求,各地保监局和保险行业协会应在2011年5月底之前将相关调研报告上报保监会。

  保监会加强财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

  记者昨日获悉,保监会已经向各保监局下发了《2011年财产保险监管工作要点》(下称《监管要点》)。

  偿付能力监管是今年风险防范的重点内容。根据保监会的要求,对问题公司继续依法采取一司一策的有效监管措施,对偿付能力和资本金不足的公司,通过限制规模、停批分支机构、责令加大分保、督促增资扩股、停业整顿甚至接管等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监管要点》指出,对中华联合、都邦等偿付能力长期严重不足的重点公司,继续采取专项定人跟踪等措施。同时,对偿付能力处于预警区间的公司及时下发监管提示。此外,将督促资本金不足的公司增加资本金,对不能达标的公司做好处理预案。

(责任编辑: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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