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财经中心 > 金融观察 > 政策·监管

保监会:财险违规将追究高管责任 车险为监管重点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崔启斌
2011年03月31日07:22

   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下一级机构及其负责人违规将问责上一级高管。昨日保监会表示,今年在财险市场将探索调整查处方式,把财险分支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与其上级公司(包括总、省级公司)的高管责任挂钩。

  保监会昨日发布的《关于印发〈2011年财产保险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做出了上述决定。

  《通知》指出,今年将重点治理虚列中介费,进一步查处虚假理赔,逐步解决严重虚假列支营业费用和农险虚假承保等违法违规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财险公司查处探索采取“立案在上、检查在下、责任共担、依法处罚各级高管”的监管方式。保险专家分析,这就意味着下一级企业出问题了,要追究上一级机构的责任,以此来督促各财险公司从上到下完善管理体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强化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管控责任,对经营风险做到“早预警、早防范”,进一步规范财险市场。

  事实上,财险市场的骗保骗赔、虚报手续费等向来是一大痼疾,主要表现在车险领域。《通知》将车险列为监管险种的重点,表示要进一步完善《机动车辆理赔管理指引》,严格执行车险接报案省级集中管理制、车险理赔实名制、车险赔款非现金支付制和车险理赔100%回访制,来杜绝车险的违规行为。

  未按规定经营的险企将受到重罚。保监会表示,今年要探索采取以地市以上公司为单位统一停业、吊销违规机构营业许可证、取消高管任职资格等监管措施来重罚严重违规虚列费用等行为,以此来提高违规成本。

  《通知》还对高管、机构、产品等的准入进行严格把关,如完善险企高管不良记录档案并加大信息共享,防止高管“带病”上岗或转岗,推进产品保单通俗化、标准化。

  在维护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保监会表示将继续做好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工作;加大对损害被保险人利益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拖赔、惜赔与无理拒赔等行为的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电话网络营销模式,严禁误导宣传和强行承保;加大信息披露力度,保障投保人的知情权。

(责任编辑:谢伟)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股票行情行情中心|港股实时行情

  • A股
  • B股
  • 基金
  • 港股
  • 美股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财经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