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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勿重蹈 “雷声大雨点小”老路

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王则楚
2011年03月31日13:37

  《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称《规定》),将于今年4月1日起全面施行,这是国内首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政府规章。其中引人注目的是《规定》中的罚则:“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每次5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罚款。”舆论普遍认为“严惩不见得能有效推动垃圾分类”,市民也觉得取证难,开罚会像《控烟条例》一样“雷声大雨点小”。

  实际上,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利用是减少大量生活垃圾的根本途径,只有大量减少生活垃圾,我们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围城的问题。只要分类分得好,绝大部分都是可以回收利用的。

  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要能够达到分类回收、利用的效果,需要全体居民的一致行动,只有一两户分类投放是行不通的。事实上,就算大部分居民分类投放了,只要一两户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就变得很难处理。对这样的害群之马,不给予处罚就很难推进居民生活垃圾的分类。

  垃圾的分类虽然越精细越有回收价值,但同时对分类的要求也越高!不可能要求每户居民都能对详细的垃圾分类有深刻的认识并在实际上运用。垃圾的分类,对于一般居民应该是越简单越容易实施就越好。有人建议就简单地将垃圾分为干湿两类,湿的作为可以发酵处理垃圾,往往需要用可降解的纸来包装,而干的则可以让专门的分拣工人进一步分类回收!甚至对于餐厨垃圾不少国家还直接粉碎冲进下水道与污水中的其他废料一起回收处理成颗粒肥料!

  可见,垃圾分类要简单易行,便于居民学习、掌握和使用。在没有发放纸质包装袋、没有安装下水道的粉碎机时,让居民配合推行复杂的垃圾分类,是否把责任过多地放到了居民身上?难怪有不少居民,甚至有不少城管人员对此也是“不懂”、“不清楚”!

  就《规定》而言,仅有对垃圾不分类行为的处罚是不够的,还应该实行垃圾计重收费。在实行垃圾计重收费的国家和地区,你送出的礼品中,如果需要废弃的包装比实质性的商品多,会引起收礼者的不满,净菜上市是使厨余垃圾减到最少。只有这样,从无纸化办公到反对商品的过度包装,才能使我们的居民进一步在低碳生活中把垃圾减到最少。

  作者系广东省政府参事

(责任编辑: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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