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景山河上市资格被撤销羊城晚报讯 记者严丽梅报道:在中国证监会 发审委4月6日召开的今年第60次发审委工作会议上,对胜景山河首发会后事项审核结果是,决定撤销胜景山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决定。据了解,这是继立立电子、苏州恒久之后,中国证监会第三次撤销已过
会公司的上市资格。根据证监会要求,胜景山河必须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证券持有人。
胜景山河主营新型黄酒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此前,该公司已成功过会,并于2010年11月30日刊登招股意向书,最终以每股34.2元的价格发行1700万股,募集资金58140万元。但是,其间有媒体质疑该公司涉嫌销售造假、虚增销售收入等,导致该公司在原定挂牌上市前夜宣布申请暂缓上市。暂缓上市后,针对胜景山河的核查随即展开。
昨天,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介机构的核查报告,胜景山河销售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 的规定;存货是真的;相关用水用电指标符合行业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外购黄酒进行勾兑的情形。但是,核查报告表明,胜景山河的招股说明书 未按要求披露下列事项:一是岳阳市明明德商贸有限公司是胜景山河的主要客户之一,根据相关规则,2007年12月至2008年5月之间,明明德商贸与胜景山河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招股说明书中未披露明明德商贸与胜景山河间的关联方 关系和关联交易;二是平江汉昌建筑公司、岳阳辉轮贸易公司和深圳诚德商贸三家公司2008年向胜景山河采购黄酒金额分别为400万元、600万元和508.24万元,均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第五大客户采购金额,招股说明书未披露上述直销客户的情况。
此外,胜景山河的存货金额大,其中库存原酒22199.25万吨放于防空洞中,成本约14500万元,占期末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约为1/3。证监会在抽查审计工作底稿中发现,胜景山河未对报告期末存放在防空洞的原酒实施盘点,会计师亦未实施监盘等审计程序,仅采取估算防空洞容积的方法测算储酒数量,对该部分重要存货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