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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称王老吉商标十年有效 指责广药侵权

来源:搜狐财经 作者:祝慧
2011年04月11日21:41

  搜狐财经讯  “对于借助王老吉商标,跨越饮料行!”4月11日,针对广粮与广药推出形似加多宝“王老吉凉茶”的王老吉固元粥与王老吉莲子绿豆爽,加多宝新闻发言人、企业传讯首席代表田威发布了加多宝集团的声明呼吁,“有关国有企业必须尊重知识产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她同时表示,加多宝集团使用“王老吉”品牌的商标租赁合约目前并没有到期,合约在近十年内均有效。

  据了解,3月25日,在四川成都举行的2011年春季全国糖酒会展会现场上,广东广粮实业集团(下称“广粮”)与广药集团首次推出“王老吉”品牌饮品“王老吉”固元粥、“王老吉”莲子绿豆爽,其外包装设计和宣传广告与加多宝集团“红罐王老吉”的外包装设计和宣传广告极为相似。当日,加多宝立即向成都市工商局商标科和执法处以“王老吉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权被侵犯”等不正当竞争为由进行投诉,并积极搜集相关证据,同时,声明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田威表示,红罐王老吉作为知名商品,加多宝对其拥有整个包装、装潢的相关权益,受法律保护,加之加多宝多年来的市场培育与营销投入,红罐整体包装形象已经成为王老吉品牌的代名词。“现在对方的产品已经严重盗取和侵害加多宝的权益。”

  “有关这个权利已经是生效的司法判决,佛山中院2003年民三初字第19号判决书。广州省高级法院2003年民三终字第21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这些权利完全属于加多宝红罐王老吉独立拥有。”加多宝集团副总裁阳爱星表示,广东广粮实业有限公司出品的王老吉固元粥、莲子绿豆爽其外包装涉嫌侵犯了加多宝红罐及王老吉知名商标特有的包装装璜权,属于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面对媒体提出的“广药集团近日向红罐王老吉产品的东家香港鸿道集团(以下简称鸿道)发出‘最后通牒’,欲终止王老吉商标租赁”质疑,田威表示,加多宝使用“王老吉”品牌的商标租赁合约目前并没有到期,合约在近十年内均有效。

  据了解,鸿道与广药之间共签约了三次合同。早在1997年,鸿道即取得来自广药方面的商标许可:独家使用王老吉商标生产销售红色纸包装及红色铁罐装凉茶饮料的使用权。在2001年左右,双方又签订了第二次合同,将有效期延长十年。但是,在2002年,鸿道某位高层向时任广药副董事长、总经理李益民行贿300万港元,低价获得第三次的商标租赁合约,即将合约从2010年再延长10年至2020年。

  对于沉寂三个月日前甚又嚣尘上的“红绿之争”,有分析人士指出,广药与加多宝的“红绿之争” 背后还是利益在作祟,目前双方正在博弈的关键时刻。广药并非真的想收回红罐王老吉商标,而是试图通过“提出终止合约”的手段,达到两个目的:一是抬高继续合作的租赁价格,二是扩大双方合作内容,不排除再租赁其他凉茶品牌共同做大凉茶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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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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