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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要知情权 小股东起诉首钢股份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张国栋
2011年04月13日02:42

  首钢股份已连续停牌5个多月,中小股东因迟迟得不到更多确切消息,与公司的利益纠葛日益公开化。

  3月29日,自然人股东于志涛、李洪军等人,再次向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首钢股份告上法庭。

  “由于数月来公司没有给出任何答复,只好通过法律的途

径来维护作为股东的知情权。”昨日(4月12日),于志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此前,于志涛曾联合多名股东向首钢股份及董事会秘书写过一封《知情权申请及质询书》,至今未得到回复。

  小股东起诉首钢股份

  “自3月29日法院重新接收诉讼资料至今已有十多天了,目前我们依然没有得到法院的裁定。”于志涛表示。

  于志涛提供的民事起诉状显示,他们的诉讼请求包括:一、请求依法判令原告依法查阅关于北京首钢股份的限产、停产、拆迁补偿的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财务会计报告。二、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对原告的质询予以明确的书面答复。三、诉讼费及原告实现权利的费用由被告承担。

  “今天联系法院那边两次了,对方说诉讼材料已转交给他们庭长,我们还不知道何时受理。”于志涛说。

  另一名自然人股东李洪军表示,“我们要做的不是去窥探公司机密,我们也就看我们可以看的,了解我们该了解的。”

  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臧小丽向记者表示,小股东有权查阅财务报告与股东大会决议,起诉的理由是符合的,“但我不清楚上市公司是否对该事件作出过相应决议,如果有决议一直没公开,就可要求查阅。”

  资产重组与“矿”无缘?

  于志涛称,从首钢股份现在公开的信息中,看不到任何北京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针对首钢股份的限产、停产和拆迁的相关法律文件和赔偿数额。

  李洪军认为,大股东首钢集团承诺为保持上市公司经营稳定性进行重组,但是拆迁和重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首钢股份为首钢集团的搬迁做出巨大牺牲,作为被拆迁的法人主体之一,首钢股份理应独立获得相应的赔偿。”

  不过,首钢股份董秘办人士昨日表示,“我们已经看到媒体对这个事情的报道,但现在暂时不接受任何媒体的相关采访。”首钢集团一位不愿具名的高管表示,首钢总公司一定会抓紧时间,争取在6月30日之前完成资产置换,“以对股民有个交代”。

  “现在钢铁企业非常流行注入矿的概念,首钢矿业公司的盈利能力确实很不错,但由于产量只有几百万吨,这次重组注入的可能性不大。”一位接近首钢矿业公司高层的知情人士昨日表示。

  上述董秘办人士称,现在重组还在做方案,首钢矿业公司是否最终注入,目前“不清楚”。

(责任编辑: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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