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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对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保持高压

来源:《证券时报》
2011年04月15日04:29
  国家发展改革委14日~15日在广东省召开现场会,全面部署推进稳定“菜篮子”价格工作,并充分肯定了广东等地通过价格调节基金等调控手段扶持“蔬菜大棚+冷链储备+平价门店”的模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彭森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据介绍,一段时间以来,各地区、 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稳定价格总水平的全面部署,从控制货币、发展生产、保障供应、搞活流通、加强监管等方面入手,采取综合措施,应对国际国内物价上涨压力,价格调控取得初步成效。总体来看,我国价格总水平仍处于可控区间,做好稳定价格工作具备许多有利条件。但与此同时,稳定物价工作仍面临着货币流动性较为充裕、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土地和劳动力成本上升较多等压力。

  此次会议指出,稳定“菜篮子”价格是稳定价格总水平的基础。要以稳定“菜篮子”商品的供应和价格为抓手,切实规范市场价格秩序,降低群众生活成本,稳定社会通胀预期。但稳定“菜篮子”价格面临土地资源紧缺、自然条件多变、需求刚性增长和消费结构升级、土地和劳动力成本呈长期上升趋势等四个方面的制约。

  会议强调指出,保障“菜篮子”供应和价格稳定,要按照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短期措施与长效机制相结合、实行价格优惠与加强价格监管相结合、综合运用直接补贴、价格调节基金、建设公益性基础设施、完善储备调节、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实施政策性保险等,努力稳定“菜篮子”价格。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当前针对“菜篮子”生产流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地应进一步抓好五项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作用。二是完善价格调控监管政策。三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价格政策落实到位,继续保持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对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的监管。四是搞好市场价格信息服务。积极编制大宗农产品价格指数,拓展价格信息发布渠道。五是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完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督促各地人民政府认真落实扶持“菜篮子”生产、稳定“菜篮子”价格的责任。
(责任编辑: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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