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三月,塞上江南风和日丽,万物复苏。距离银川河东机场不到二十分钟车程的石油城里,曾名噪一时的“燕京华府”却是杂草丛生,一派萧条。工地上早已停工多时,售楼部亦人去楼空。
当地的出租司机告诉记者,这里的位置就“相当于北京的三元桥”了。记者获悉,“燕京华府”共有两期楼盘,一期项目于2006年上半年启动,二期工程于2009年3月动工。
可惜的是,昔日的“高档社区”俨然成了一片烂尾楼。沉寂了近一年后,4月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燕京华府”房地产项目李飏合同诈骗一案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记者获悉,李飏原系陕西东信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陕西东信实业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现任陕西中机国际东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陕西中机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和银川中机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2010年5月,李飏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刑事拘留、并于同年6月18日被批捕。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中指控称,被告人李飏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采取了骗取、伪造、变造文件、资信证明等手段,骗取了巨额财物。
依据起诉书的指控,陕西中机公司涉嫌诈骗宁夏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下称“宁夏一建公司”)、银川长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长庆房地产公司”)等数家公司的项目工程款、借款、保证金等,以及324名购房者的购房款,共计1.16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庭审过程中公诉方与辩护方争议的焦点之一便是公诉方出示的一份《关于李飏涉嫌合同诈骗的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该意见书中认定,燕京华府项目资金来源共计103259241.48元,其中李飏实际投资5397615.33元,其他资金来源98809066.15元。其中,陕西中机公司银行账户支取现金的8395373.87元和转入西安账户的3075896.75元,去向和用途不明。
对此,李飏的辩护律师许兰亭在庭审中指出,该鉴定报告是在“只取得了相关的银行账户和日记账等资料,委托方等未能提供完整详实的会计资料”情况下得出的结论,“仅靠银行往来账户的资料做出会计司法鉴定是不客观、不全面、不准确的”。
此外,关于此案中涉及到的一系列陕西中机公司与建筑公司、劳务公司等的工程款和材料款等资金纠葛,究竟是合同纠纷还是合同诈骗,控辩双方在庭审中展开了激烈的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