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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哲:“工资翻番”为什么不被买账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韩哲
2011年04月21日08:18

  如果你的老板对你说,明年工资涨15%,五年之内翻番,你想必会高兴地蹦起来,祈祷老板“寿与天齐”。但是怪了,同样的话,换成人保部说,就被各路媒体的评论家群起而“哄”之。

  人保部副部长杨志明是这么说的:要努力实现职工工资年均增长15%,这样在“十二五”期

间就可以力争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类似的话,人保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在去年就曾说过了。只不过,上一次用的是“收入倍增”,而这一次用的是“工资翻番”。不过,结局都是一样的,舆论都不大买账。

  质疑的声音各种各样,比如,通胀与工资一起翻番为之奈何?比如,谁来为工资翻番买单?税务、企业,还是印钞机?比如,垄断行业和一般行业的工资一起翻番,收入差距不就更大了吗?还有那该死的房价,会不会在此期间一个筋斗云就是十万八千里?

  这或许是因为人保部说了不算。人保部说了算的可能只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工资,而他们显然不是那些亟须工资翻番的人群。

  工资翻番无非有三种途径:一是通胀式翻番。名义工资翻番,实际工资翻个小番,是通胀推着工资的“被增长”,最后导致工资、物价相互螺旋上升。不过,在稳健货币政策的基调下,央行开足马力印钞票的可能性不大,虽然前两年这么做过;二是生产率提高,企业效益提高,工资自然水涨船高。不过,以制造业为主的中国企业有自身的难处,它们大多习惯了廉价劳动力这样一个路径依赖,大幅提高生产率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三是政府让利,与其命令涨工资,不如出面保障福利。这就不仅涉及到减轻企业的税负,同时也要加大在保障房、教育、医疗等“纯民生”领域的财政支出。

  事实上,政府在这第三种可能性上是下了功夫的,但显然还是在“先国家后个人”这样一个框架下考虑的。事实上,倍增也好,翻番也罢,都应是以国民收入的增长来带动GDP的增长,而不是以GDP的增长来带动国民收入的增长。若不是前者,工资即使翻番,也是有差别的翻番,只是弥补劳动报酬占GDP比重过低的旧账,并不会由此引发消费革命。

  比如昨日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免征额拟提至3000元,税率级次由9级减至7级,与此前最保守的预测吻合。免征额不会到5000元,税率级次也没有减至5-6级,说明还是想靠着个税增加财政收入,中低收入者仍是个税的纳税主要对象。工资其实不算什么,真正的高收入者不是指望着工资过活。你要是没点工资以外的收入,你都不好意思跟别人说自己是有钱人。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有幸工作在中石化这样的单位,连酒单的成本都随意,可想而知工资的成本也不可能不随意。令人欣慰的是,杨志明也说了,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改革办法,加大对部分收入过高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力度。不过,也只是令人欣慰,因为还只是说说。

  明年工资涨不了15%,可以找到老板质问,但要找人保部,只能找到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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