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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地经济”难起飞 曹妃甸填海造出8个澳门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李泽民
2011年05月05日02:33

  编者按

  “飞地经济”这种区域间合作的新型经济模式,如今在各地日渐勃兴。日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赶赴曹妃甸,现场调查当地“飞地经济”的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据记者调查,目前在曹妃甸形成的“飞地”还没有产出效益,对于具体的效益分成,还没有可堪陈述的样本。正是国家对土地的持续收紧,经济发展和资源局限形成矛盾,寻求“飞地”成为必然。专家认为,“飞出地”与“飞入地”双方存在的利益障碍,是“飞地经济”的一大难题。

  沿唐曹高速一路向前,两旁是正在形成的土地雏形,这是未来“飞地”的落脚处。《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河北省计划在曹妃甸划出50平方公里的土地,作为内蒙古新建临港产业区用地。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围起来的堤坝、泛着波纹的海水,一格一格向海中延伸而去;空旷渺远的天际下,重型机械轰鸣,似乎无休无止。这些“格子”将被填灌沙石,形成土地。这里曾是渤海湾旁一个不足4平方公里的带状沙岛,如今“长”成近200平方公里的“工业宝地”。

  4月11日,记者在曹妃甸采访了解到,在方兴未艾的“飞地经济”浪潮中,曹妃甸因其“向海要地”的便捷,成为各方垂青之处。这个地方已经借助飞地经济模式,为包括承德、秦皇岛等地在内的市县区布局着飞地产业区,作为新一轮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飞地经济”更多还处于概念层面,“飞入地”尚在做基础工作。但陆续填海形成的优势土地资源,仍以巨大的磁力,吸引着外来资本、项目源源进入。

  尚无企业“飞”入“飞地”

  穿行在热火的建筑场地,不时看见“世界重化工基地”之类的大型招牌矗立路边。

  “这是一处让人震撼的地方。”曹妃甸南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工作人员说。这里被称为“北方未来的深圳”。事实上,如同30年前那个南方的小渔村一样,曹妃甸已不再是那个离岸18公里的古老沙岛。

  曹妃甸“飞地经济”的先行先试,始于2009年。当年,承德和秦皇岛两市的临港工业园分别在曹妃甸揭牌成立,两块“飞地”共占地40平方公里。

  据公开资料显示,在土地供给方式上,由唐山市垫资负责征地补偿,然后以成本价交由秦皇岛临港工业园管理办公室进行开发,土地出让金全部归该管理办公室所有。

  在财政税收方面,进入秦皇岛临港工业园区的企业从建成投产取得收入之日起,5年内企业上缴税收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归秦皇岛临港工业园区所有。而5年后税收增长部分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 (以前5年平均值为基数),由秦皇岛临港工业园与曹妃甸新区按6∶4比例分成。

  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综合处科员才立奎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2009年至今两年时间里,没有企业进驻临港工业园区,现在还在做填海等基础设施工作。

  作为环渤海经济圈的重要经济增长极,曹妃甸的“飞地经济”在2011年由于内蒙古自治区的加入,增色不少。

  资料显示,3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与河北省签署了两省区“关于建设临港产业园和港口项目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合作项目由内蒙古投资,河北省将在曹妃甸为内蒙古分期提供50平方公里土地,其中包括在曹妃甸划转40平方公里土地建设港口产业区,在乐亭新区划转10平方公里土地建设化工产业园区。

  此外,河北省还将为内蒙古在曹妃甸规划液体化工、煤炭、矿石、集装箱、通用码头等5个功能性码头。

  记者实地调查了解到,划转的40平方公里土地位于曹妃甸南堡经济开发区内,4月12日,该区管委会主任的秘书向记者表示,内蒙古的这项“飞地经济”项目还处在省级部门接触的层面,具体实施还未展开。

  高热的“填海造地”

  曹妃甸最有吸引力之处是,这里有着填海造陆形成的优势土地资源,“在不占用耕地的情况下可以提供大量土地”,曹妃甸管委会负责人提供给记者的资料中称。

  据称,曹妃甸目前是国内最大的填海造陆所在地,据河北省省长陈全国2010年的介绍,曹妃甸的填海造陆已经完成170多平方公里。澳门面积约20平方公里,目前已“填”出8个澳门的面积。据规划,曹妃甸工业区最终目标是达到380平方公里,其中陆地310平方公里,水域70平方公里。也就是说,曹妃甸要填出18个澳门的面积。

  2009年,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副局长刘心成称,渤海周边向海要地的情况非常严重,查处的案子中大部分是违法填海造陆。当年查处的违法造陆仅曹妃甸就有10多起。

  北京大学教授汪劲此前对全国填海造陆情况做过调研,他称,按照《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规定,造地50公顷需国家批准,但是各地一造就是上百上千公顷。

  为规避法律约束,沿海当地采取的办法是“化零为整”,即先进行围海造堤,形成一个一个“格子”,每个“格子”面积不超过50公顷,圈起来以后再填平,最后形成整体。曹妃甸的填海造陆亦如是。

  曹妃甸新区党政办公室主任王会良曾撰文指出,“飞地”政策将有效地破解县(市)区开发建设的土地瓶颈。

  近年来,国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严格控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指标。“2010年,唐山市土地需求22.5万亩,其中农用地14万亩,未利用地8.5万亩,项目建设用地异常紧张,土地制约已成为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的瓶颈。”

  王会良认为,曹妃甸县(市)区临港产业园座落在南堡浩瀚的盐滩,属于建设用地,不受用地指标的限制,每个县(市)区在这里都拥有10平方公里左右的永久“飞地”。

  曹妃甸工业区提供的材料称,“曹妃甸岛后方滩涂广阔,浅滩、荒滩面积达1000多平方公里,且不占耕地,不需要移民和拆迁等。”

  有此先天优势,该工业区能为临港产业和城市的发展提供充足的用地,有效突破用地瓶颈,因此,曹妃甸对于“飞地经济”的践行,乐此不疲。

  “飞地”的合作模式

  按照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薛渤珣的说法,工业区实行飞地政策后,“飞出地”自主布局发展临港产业项目,所得效益进行分成或全部归土地使用企业所在地财政所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了解到,在利润分配上,初步建立合理的税收共享机制,按照异地搬迁企业和增产扩能企业分比例和基数相结合的办法,或在5年内实行比例法,对上述两类企业,由曹妃甸与原区县进行利润分成。曹妃甸则可借此发展临港物流和餐饮、服务等第三产业。

  据记者调查,目前在曹妃甸形成的“飞地”还没有产出效益,对于具体的效益分成,还没有可堪陈述的样本。

  公开资料称,实施“飞地”战略,目的就是充分利用曹妃甸港口的地理优势,实现沿海城市与内陆城市的协调发展。河北省11个设立开发区的城市中有8个为内陆城市,过去沿海城市的各种开发建设,这些内陆城市都无从参与。通过“飞地经济”战略,内陆城市拥有了一个“出海口”,一个发展临港产业的基地和一块直接与海洋对话的平台。

  对于“飞地”的组织架构及运作,一位曾在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工作过的工作人员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曹妃甸将采取 “管委会+公司”的模式,由“飞出地”建立曹妃甸项目管委会,下设招商、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

  开发模式上,曹妃甸项目管委会负责规划管理及指导协调,主要对城市建设、管理机制、项目引进等重大体制提出协调解决方案,而投资、融资、开发、建设等过程充分采用政府管控下的投资建设公司进行。

  为克服“飞地经济”带来的两地政府合作的制度性障碍,曹妃甸飞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结合实际情况,实行属地管理和异地管理两种方式。

  另外,为消除两地的沟通障碍,由飞入地城市和飞出地城市专门成立飞地领导小组,建立包含发改、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合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产业转移、项目合作事宜等。

  5月3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了名为《齐天乐•曹妃甸放歌》的词。“海疆福地曹妃甸,明珠焰光璀璨。造地吹沙,深洋筑港……”身处巨大工业场的曹妃甸,街头看不到饭店,也没有旅馆,停在路边的面包车上写着大大的“盒饭”字样,小贩们在飞扬的尘土中,起劲叫卖。

  专家观点

  土地资源吃紧飞地经济需“退烧”

  在土地资源的掣肘下,“飞地经济”模式在全国各地被效仿,一块块“飞地”接踵而来。

  原先相互独立的、经济发展存在落差的区域,凭借一块“飞地”联姻,寄望结出“互惠经济”的果实,这一模式在“十二五”开局之年热度不减。山东、湖北、广东、江苏、河北及内陆的陕西、四川等地,“飞地”频频现身。

  5月2日,中国社科院研究员、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刘维新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从“全国一盘棋”的角度而言,“飞地经济”这种现象对土地的全面管理、发展和协调非常不利。

  即便有不利之处,即便在“飞出地”和“飞入地”之间尚存着一系列没有厘清的制度、观念、利益等障碍,“飞地经济”的“魅影”依旧在各地闪现。

  “飞地经济”遍地开花

  用地指标越来越紧,用工成本越来越高,环境容量越来越小等,遭遇多方面压力“夹击”的东南沿海传统产业,开始 “走为上”,寻找“飞地”,以求再次实现经济起飞。

  山东文登目前有30多个项目通过该模式引入到当地经济开发区内,以形成新的产业集群。在湖南长沙,其“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提出,要鼓励并协助优势与特色产业在外建立生产基地,形成“飞地经济”,促进本土发展总部经济。

  工业总量与资源禀赋不对称的情况下,湖北保康、广东顺德、四川德阳、辽宁锦州等地,“飞地经济”遍地开花。

  今年2月,安徽省出台《关于建立利益分享机制推进园区合作共建的初步设想》,计划围绕“飞地经济”,在皖江示范区推进与长三角合作共建园区。该设想是,由安徽省将“净地”交给上海、江苏、浙江政府,由其组织开展建设与管理,独立经营,封闭运作。

  地根收紧倒逼“飞地”?

  在业内人士看来,土地要素是目前“飞地经济”不断勃兴的推动力。

  据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介绍,“十二五”各地发展势头强劲,城市化速度不断提升,国土管理工作面临如何既保障发展又保护资源的两难。因此,国土资源部将继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深化国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等等。

  正是国家对于“地根”的持续收紧,经济发展和资源局限形成矛盾,寻求“飞地”成为必然。

  中国社会科学院区域经济研究专家、经济学家徐逢贤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飞地经济”确有促进经济发展、节约运输成本等好处。

  但是,徐逢贤认为,如果两个区域之间没有在政府层面达成协议,将出现很多问题,譬如土地、资源及利益分成纠纷等。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刘维新也告诉记者,“飞地经济”早些年前在江浙一带就有出现,通俗来说就是“某地土地资源很紧,到其他地方搞土地的做法”。

  他说,现在土地资源消减非常之快,尤其是在东南沿海部分地区,占地现象非常严重,综合多种原因考虑,搞“飞地经济”不当。

  刘维新指出,中国的土地红线已经突破,在城市化过程中,又过度房地产化,大量土地资源消失,因此必须要对“飞地经济”进行“退烧”。

  诸多障碍亟须厘清

  一方有地,一方有钱,看起来这种合作水到渠成。然而,横亘在“飞地经济”两方之间的,还有许多障碍亟待时间和实践的检验。之前已有专家指出,“飞地经济”模式有助于建立产业转移新平台,但需谨防将高耗能、高污染的产业转移出来。

  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黄征学认为,飞地经济模式是探寻跨区域发展的良方之一,从未来发展来看,不得不面对的是转移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问题。

  黄征学指出,对落地项目的管理也是东部与中西部发展所面临的共同问题,在人才、理念以及市场层面都需要双方共同协调。

  目前,已形成的飞地经济模式主要有三类:飞出地投资性、飞入地投资性和两地共投性。但这些模式,无一例外都将面临两区域间制度、利益、市场等多方面的考量。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区域经济学博士生导师赵曦指出,土地制度上,如对于飞出地企业,飞入地政府可能会提供一些较大优惠,但对于本地企业,这就意味着不公平。在管理制度上,对“飞地”内的企业如何管理,究竟是我管、他管还是共管?目前还没有找到一种科学规范的管理模式。

  同时,赵曦认为,“飞地经济”存在结构障碍。“飞地经济”很难融入当地的经济循环,也难与当地产生产业关联。如果飞入地低下的生产结构和飞出地的产业转移难以协调,将导致“飞地”与当地经济分离发展。

  在赵曦看来,尤其重要的是双方面临的利益障碍,这是“飞地经济”的一大难题,在“飞地经济”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利益冲突与利益矛盾。

(责任编辑: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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