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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贫困线”标准不能画地为牢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吴学安
2011年05月05日04:31

  据“学习时报”报道,据中国扶贫开发协会执行副会长林嘉騋前不久透露,2011年贫困标准有望上调到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比现行1196元的贫困标准提高了25%,受此影响,中国的贫困人口总数将大增……

  1985年,中国将人均年纯收入200元确定为贫困线,2009年这一标准为1196元,24年来增长约五倍;而在此期间,中国G D P由7780亿元增至33万亿元,增长42倍。相比国际上平均每人每天1.25美元的新贫困标准,中国目前的贫困标准无疑只能用“奇低”来形容。标准太低,会让一部分贫困人口被“脱贫”,而数字上的“脱贫”容易让决策者产生错误判断。

  今年虽然贫困线标准有望上调到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比2009年1196元的贫困标准提高了25%,但相比不断上涨的物价,1500元的贫困线标准还是显得低了点。按照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确定的标准“日均消费低于一美元属于绝对贫困”计算,中国贫困人口为1.5亿,远远高于我国贫困线划定的4300多万人口。尽管考虑实际购买力差别,我们未必要完全照搬联合国的贫困标准,但以现有的人民币购买力看,1500元贫困线标准恐怕只能维持基本温饱。贫困并不能以吃饱穿暖为标准,如果连接受教育、就医看病等等也得不到保障,也仍然属于贫困人口。需知,贫困从来不是一个数值,从某种意义上讲,贫困是一种权利的不完善。因此,解决贫困问题并不单单是提高贫困线就万事大吉。

  提倡以人为本,让百姓活着更有尊严理应成为政府的基本执政理念,国家提高扶贫标准,不仅是国家经济实力提高的体现,也是国内贫困线与国际贫困线接轨的需要,更是打好扶贫攻坚战的基础保障。只有采用高标准,才会加大扶贫力度,惠及更多贫苦百姓,才会进一步缩小城乡差别、贫富差别。就现阶段来看,我们至少需要一个不以政府扶贫意愿为转移的客观标准,或者与平均工资挂钩,或者与G D P挂钩,总之是以贫困线来强力约束政府的扶贫责任。通过整体加大扶贫力度,让贫困人口更多享受到发展成果,缩小贫富差距。当然,加大医疗、教育投入,扩大医保和免费教育覆盖面,降低医疗费和学费,减少因病因学致贫,同时辅以各种扶贫政策,尽力帮助贫困家庭脱贫更是政府的本应之义。

(责任编辑: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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