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邮政储蓄银行职工,不严守行业规则,反而利用其特殊身份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实施诈骗,四年间共骗取他人现金达434万余元,受害人达69人。近日,经陕西省平利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马霞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万元。
经依法审理查明,被告人马霞自2006年至2010年在平利县邮政银行工作期间,利用邮政储蓄员的身份便利,以完成邮储任务、矿山投资、承修公路、购买挖掘机等为由,同时辅之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先后从69名被害人处骗取现金434.2万元。所得赃款均用于个人生活、工作消费及购买基金等开支。
鉴于马霞诈骗金额特别巨大,无力退还,且造成被害人多次群体上访的恶劣社会影响,法院遂作出上述从重的判决。 (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