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石油破产重整方案启动 50名债权人拿回5892万元欠款 新华网杭州7月6日专电(李彬彬)浙江舟山市华泰石油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4日向50名自然人债权人发放了总计为5892万元的欠款,华泰石油重整方案中规定的分配工作正式启动,按照重整方案,该公司共进行三次债权分配,第一次、第二次分配已经开展,其普通债权的清偿率达到55.8%,在明年8月第三次分配后清偿率将接近60%。
创立于2004年5月31日的华泰公司是舟山市普陀区一家大型民营企业,自2009年8月份起,该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引发资金危机,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某出走澳大利亚,众多债权人向华泰公司索债,而公司在建的石油储运项目只完成场地平整。
郑某于2009年12月22日主动回国。2010年1月7日,华泰公司债权人舟山海大打捞工程有限公司向普陀区人民法院申请对华泰石油有限公司破产重整,1月8日普陀区法院正式受理。
随后普陀法院查明,华泰公司涉及借款本金2.7亿元左右,除3笔总计为8500万元的银行贷款外,其他均为民间借贷,部分借款利息竟高达月利5分~9分。华泰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达法律规定的破产条件,而其在建的29万方石油储运项目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升值空间,通过破产重整,有可能使全体债权人的利益最大化,并且华泰公司符合破产重整的其他法律要件。
经公开招标依法引入舟山市震洋发展有限公司和永顺油品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人,注资人民币2.15亿元,并全额收购华泰石油公司股权,这为清偿该公司所欠债务提供了条件。
普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徐文斌说,根据破产重整的相关规定,华泰公司债务清偿将分三个阶段,除已发放的首批5892万元优先债权人欠款外,普通债权人的欠款以及其他费用2亿多元也将于近期全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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