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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严控基金“利益输送”

来源:新京报 作者:吴敏
2011年08月15日04:56

  本报讯 (记者吴敏)证监会12日晚间发布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对基金不同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作出严格要求,严控利益输送等行为。

  证监会从5月底开始就这一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同日反向交易是指在同一天内一买一卖,这个可能发生在基金的不同组合之间。

  证监会指出,考虑到不同组合之间可能通过同日反向交易,尤其是在一些中小市值股票上的同日反向交易进行利益输送和市场操纵,因此应严格控制,若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应公开披露这些信息。

  此外,对于不同组合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控制,基金公司应在公司内部每季度和年度展开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并在信息披露中予以体现。

  证监会称,为给基金公司足够的时间完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控制,基金公司从2012年一季报开始披露这些数据。

(责任编辑:姜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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