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临期食品专柜购物。田峰/摄
中广网北京8月1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从现在起到8月29日,国家工商总局起草的《流通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食品退市和销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拟规定对超过保质期之类的食品采取停止经营、下架封存、销毁、退回食品生产者等措施退出市场,退市食品一旦改头换面再销售,将予以从重处罚。
意见稿对什么情况下谁来销毁食品做了区别规定。当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属于食品经营者自身原因造成的,经营者应配合生产者采取召回。如果是食品经营者原因造成的,经营者应清查登记造册,连同食品外包装一并销毁,并如实报告辖区工商所。
另据报道,对于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北京市工商局目前试点在130家超市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商家把快到期的食品归置到一起,明确标示,统一优惠销售,而这一制度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的商场、超市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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