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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董事指责原董事长越权 *ST联华似起内讧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2011年08月18日04:17

  ⊙记者 阮晓琴编辑 裘海亮

  过渡时期,*ST联华董事会颇不和谐,这两日,为拆迁补偿之事,董事会两名董事又与原董事长较劲,投下反对票。不过,由于新大股东已经掌握大局,董事会仍然通过议案。

  事情的起因源于上海监管局的一纸《监管关注函》,函件直指嘉定厂房动

拆迁补偿协议未履行审议程序。据悉,2010年12月21日,公司与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动拆迁办公室签订了《动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由上海市嘉定区政府收回公司坐落于嘉定区菊园小区107街坊102丘地块土地,并支付给公司动拆迁补偿款8535万元。经查,上述协议涉及的动拆迁资产在2010年度实现的处置收益为4027万元,占公司2010年净利润1674万元的241%。公司未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要求,将上述动拆迁补偿事项报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为此,*ST联华董事会决定于8月16日就该动拆迁补偿事项召开第六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进行追认审议,并拟于9月5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追认审议。

  但是,8月1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董事会出现了不同声音。董事会以8票赞同,2票反对,审议通过了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审议《动拆迁补偿协议》并授权总经理王连景签署协议及办理后续相关法律事宜的议案。反对票来自陈曙华和张建平。陈曙华称,当张建平董事得知公司欲出售《动拆迁补偿协议》所涉土地使用权、厂房时,电告时任公司董事长的王连景,该重大资产处置行为依法、依公司章程,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然而,王连景在该重大资产的处置未经董事会审议,且未得到董事会授权的情况下,擅自签署了《动拆迁补偿协议》,公司董事会被当作了摆设。他认为,越权签署《动拆迁补偿协议》者不就其越权行为向董事会作出书面解释、检讨,通过此项议案,将在公司内部管理开一个很不好的先例,将纵容某些人员将自己凌驾于公司董事会甚至股东会之上。

  陈曙华表示,《动拆迁补偿协议》对公司资产的处置,可能侵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利,万事利集团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动拆迁补偿协议》;因此,该《动拆迁补偿协议》的效力尚待确定。张建平认为,目前,该议案事项涉及一起司法诉讼;在司法诉讼未明了前进行追认审议,也是不合适的。

  陈曙华和张建平表现“另类”并不是第一次。去年11月,当潜在重组方、现大股东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启动改组董事会时,两人就对拟任董事候选人投了反对票,理由是新大股东未能给予董事会具体“保牌”方案。

  据资料,王连景2004 年至2009 年9月任北京多贝特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去年曾任*ST联华董事长,现担任总经理;陈曙华2009年10月起任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万事利集团曾为*ST联华的第一大股东,2009年其将部分股份转让给北京多贝特商贸有限公司,现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持有1000万股,股权占比5.98%。

  不过,陈曙华和张建平左右不了董事会的决定。按规定,这一届董事会任期至2012年10月7日。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成为*ST联华实际控制人后,一直未启动对*ST联华的重组。

(责任编辑:姜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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