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要》明确了我国保险业“十二五”期间的发展方向、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是保险业实现科学发展的蓝图,是未来五年保险业发展的指南针
据第一财经日报消息,保监会在日前发布《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下称
《纲要》)。《纲要》明确了我国保险业“十二五”期间的发展方向、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是保险业实现科学发展的蓝图,是未来五年保险业发展的指南针。根据《纲要》制定的目标,2015年,全国保险保费收入则要争取达到3万亿元,总资产争取达10万亿元,分别是2010年的两倍。保险深度达5%,保险密度达2100元/人。
《纲要》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保险公司设立市场化运作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研究探索设立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以满足创新业务和另类投资的需要。
针对保险公司股权关系复杂化的现状,《纲要》提出,“十二五”期间,保险业将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和境外资本投资保险公司,鼓励资本多元化和股权多样化,适当放宽保险公司股权比例限制,加强保险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管理,建立适合稳健发展和持续增资需求的合理的股权结构。
《纲要》中指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规范上市。积极推动人保集团和中再集团上市,推进中国人寿集团股份制改革。
《纲要》还提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步推动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未上市股权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拓宽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和范围,鼓励开展资产管理产品创新。保险公司要整合保险产业链,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实体、医疗机构、汽车服务等相关机构股权,探索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的实现途径,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进。此外,还将探索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和设立医疗机构。
此外,《纲要》中也提到:在实现分散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目标的同时,积极参与金融市场建设,在证券承销、市场培育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据了解,一些券商看重保险公司较强大的销售能力,希望在可能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参与证券承销。不过,有业内人士认为,虽然业内对此进行过讨论,但短期内似乎还没有现实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