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获悉,我国将推动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力争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分别达到47%和8%左右。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国务院办公厅转报来的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印发给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这份报告中,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加强节能工作的具体措施。
为提升结构调整对节能的贡献率,报告提出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抑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建立健全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责任制,严肃查处越权审批、分拆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能源局正在研究制定重点行业“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拟将淘汰任务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公告制度,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核准和备案该地区重点耗能行业建设项目;对未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是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四是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搬迁的基础上发展水电,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发展核电,加快发展天然气,因地制宜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力争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
五是加快发展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
记者周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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