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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信息联网利于遏制炒房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余丰慧
2011年08月29日10:30
  据媒体报道,住建部近期开始推进房地产热点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系统和数据库的异地联网工作。这项工作完成后,同一权属拥有人名下在40余个不同城市的房产将得以“一并查询”,异地购房的资金流向、程度、走势将可以得到“统一监控”,异地炒房行为也有望得到遏制。

  遏制投机投资性需求是楼市调控的重点,是实现畸高房价回归合理价位的重要手段。在今年的楼市调控政策中,除了继续加大以信贷、税收手段遏制投机投资性需求以外,另一个重磅措施就是限购政策,限购政策的效果不错,但仍有空子可钻,因为投资投机客仍可在多个不同城市炒房。而个人房产信息实现异地联网以后,这个空子将被堵上,这无疑有助于挤压投机投资性需求。个人房产信息联网不仅有利于遏制炒房,还能对官员隐匿住房情况、借房产洗黑钱等腐败行为起到打击作用。

  不过,必须明白的是,现阶段出台的遏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的所有政策,都是建立在各城市个人房产信息不联网基础上的。一旦实现信息联网,国家必须对现有的投机投资性需求遏制政策进行完善,这将造成新的政策预期,并对市场产生影响。对于相关政策的完善,笔者认为应该精细化、长远化,主要使用经济手段,尽量不使用行政命令措施。

  所谓精细化、长远化,就是要考虑周全、细致,考虑到居民的高层次生活需求,制定的政策要紧紧围绕是投机投资还是自住,把居民的实际住房需求与炒房行为区分开来。比如:有的人从二三线城市到一线或者省会城市工作,需要在当地购房,而原来在老家的房产又不想卖掉,这就不应被归于限制、打击的行列。再如:在同一个城市,应允许居民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同时应允许有购买能力的人在大城市、旅游城市购买一套度假性住房。

  所谓使用经济手段,是指那些在不同城市拥有住房的人,占用了比别人多的资源,理应付出比别人大的经济代价,这就需要调控者在税收上多动脑筋,比如征收住房保有税;五年以内出卖住房的,大幅度提高交易税等。要尽量避免使用限购等行政命令政策,已有的限购政策也应在房价回归合理价位后逐渐退出。

  余丰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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