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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江华:一个“烂尾水电站”的8年之痛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刘功武
2011年09月27日03:06

  湘江上游,湖南江华县神龙水电站,一个投资670多万元的水电项目,因村民层层上访,于2004年被迫停工。然而,停工数年间,矛盾更加激化。

  一份2011年7月27日由江华县白芒镇镇政府和县神农水电站建设矛盾协调指导组的汇报材料中写道:“现在不光村民想上访,水电站股东也想上访。”

  这个水电站如今已成为令江华县县委、县政府头痛的“肿瘤”。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神农水电站病入膏肓的根本原因是 “官员入股”、未批先建,层层违规。

  对于拥有150多座小水电站的江华县,神农水电站不过是湘江小水电之灾的一个缩影罢了。

  水电站“残骸”

  江华县神龙水电站,正如一个网状的绳结,被利益各方越拉越紧。

  8月17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江华县)白芒营镇联合村党支部书记黄文,再次站在神农水电站的“遗址”旁,这位被太阳烤得皮肤黝黑的汉子,看着眼前的一幕痛心不已。昔日的良田与土地,已变成神农水电站引水渠里的荒草萋萋与怪石遍布,水电站机房破旧的水泥和生锈的钢筋赫然可见。

  江华神农水电站当年设计装机容量1200KW,总投资约670万元。该电站由白芒营镇境内的东河与西河引水坝、主副渠、前池以及机房组成。引水坝位于白芒营镇白芒营村和新村范围,主渠经白芒营村、联合村有关村组,机房建在联合村。该站施工范围涉及包括上述村庄在内的七个行政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神农水电站看到,长2000多米、宽10多米的引水渠内,杂草丛生,乱石遍布。引水渠末端的发电机房只建了一半多的工程量,水泥墙体已经发黑,钢筋锈迹斑斑,没用完的木材成堆腐朽。

  联合村支书黄文指着引水渠告诉记者,这里原来都是联合村与东塘村的优质水田。水渠两岸的大批农田,因水渠挖开,原水系遭到破坏,无法灌溉,只能由种水稻改种玉米,有的已经撂荒。

  黄生华是江华县副县级领导干部,曾任江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自2008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指定由其作为神农水电站建设矛盾协调指导组负责人,处理与神农水电站相关的事宜。黄生华对记者说,他多次到神农水电站及周边村子调查、处理相关问题,看到田地被损坏、村民生活困难的景象,“凡是有点良心的人,都要掉眼泪”。

  原县人大副主任领头参股

  神农水电站给村民带来如此灾难,有村民将矛头指向了当时县里的干部。8月18日,联合村一名村民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神农水电站弄成今天这样的“神鬼水电站”,全是县、镇的干部“搞腐败”造成的。

  一篇至今还挂在网上的举报文章,列出江华县涉及神农水电站的9个“非法兴建神农电站的县级干部”的名字。

  2003年3月,由江华县原县人大副主任李国芳发起、莫先虎等14人共同出资,成立江华瑶族自治县神农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神农水电公司),并与江华县白芒营镇政府签订了 《神农水电站开发合同书》。2003年10月10日,江华县水利局以江水建审字[2003]78号对神农水电站项目建议书出具审核意见。10月13日,江华县发改委以江计字 [2003]175号批复同意立项兴建。同日,神农水电公司又与江华县人民政府签订《水力发电站开发合同》。

  上述14名股东中,绝大部分为当时江华县人大办、公安局、水利局、环保局等部门的官员。这些干部每人出资均在20万元以上,资金来源于上百名小股东,这些小股东也多为政府官员。

  据神农水电公司法人代表莫先虎称,在14名股东中,只有他一个人是农民,其他都是“当官的”。莫先虎说,之所以拉他入股并让他做法人代表,是因为“当官的名字不好打上去(指营业执照)”。江华县副县级领导黄生华也证实,14名股东中,大部分为当时县里的干部。据记者了解,股东中除了当时江华县的官员外,还有白芒营镇信用社与江华水电公司的负责人,当初入股的官员如今有的已升至永州市相关政府部门任职。

  租地合同火速签下

  联合村、东塘村等多个村庄的60多亩耕地的命运,在2003年底被一纸《土地租赁合同》改变。

  2003年12月前后,白芒营镇的干部告诉上述村的80多家农户,因要在他们的田地上建水电站,需要租用他们的土地。经协商,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80多户农民在一份《土地租赁合同》上签了字。

  联合村支书黄文提供给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一份《土地租赁合同》显示,农户将自己承包的农用地租给江华县神农水电站,租用期限为50年。村民每年、每亩农田可获1000斤的水稻补偿,征地方将按照每年8月1日时的稻谷市场价,在9月30日前将1000斤稻谷折算成的现金汇入农民账户。50年之后的补偿方案再定。

  黄文对记者说,当时他还未当村支书,但是为了响应政府号召,没有仔细考虑就答应将土地租赁出去,连他的《土地租赁合同》上的签名都是别人替他签的。现实情况是,《土地租赁合同》到村民手上之前的2003年11月,神农水电站引水渠已经开挖。

  东塘村支书、江华县十五届人大代表李伟忠对记者说,当时还有一种土地租赁方案,即租赁的土地补偿年限按30年计算,每年、每亩1000斤稻谷,所有的补偿费一次性付清,但考虑到物价以及村民以后长久的生计问题,村民没有接受此方案。

  由白芒营镇政府提供的一份汇报材料显示,2004年前后与84户农户签订的 《土地租赁合同》,租赁面积共计56亩。但黄文对记者称,联合村实际被损的耕地达42亩;李伟忠对记者说,东塘村实际被损的耕地为17亩多,再加上其他村所损耕地,共计超过60亩。

  2004年4月,神农水电站火速动工。

  未批先建水电站胎死腹中

  正如上述汇报材料里写的,神龙水电站的筹划人、时任县人大副主任的李国芳以为和 “占用耕地的村组签订好土地租用协议就万事大吉了”。

  事实上,水电站引水坝经过的白芒营村与新村的村民对水电站极为不满。这两个村地势较低,引水坝建成后犹如“天河”,在汛期极有可能淹没村庄农田。

  据白芒营镇主管水利的杨姓干部介绍,白芒营村与新村离神农水电站的引水坝很近,相当于将水坝筑在了家门口。两个村的村民决定组织起来阻止水电站的施工。

  2004年10月中旬,神农水电站停工。

  为了说服村民,水电站请来永州市水利专家,对水电站的行洪安全进行考察与评估。2004年11月,永州市水文资源勘测局作出了 《防洪影响评价报告》,2005年7月,作出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结果是建设神农水电站对村庄没有行洪威胁。

  这样的结果没有让村民信服。

  村民阻拦施工的最大底气并非来自行洪的安全问题,而是神农水电站的土地审批手续没有办。黄生华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当时村里有个学法律的村民,他说你们占农田数十亩却连各级国土局的批文都没有,也太胆大了。村民开始向永州市、湖南省等相关部门举报神农水电站非法占用耕地一事。“县政府也不能支持水电站搞非法建设啊,只能停工了。”黄生华说。

  2004年10月份,神农水电站再次停工。然而,停工平息了引水坝经过之处村民的怒气,却激发了被征地村民长达7年的上访,矛盾也愈演愈烈。

  矛盾因停工而激化

  湖南祁阳人老王与他的妻子,与破旧的神农水电站以及旁边的一间小木屋,一起度过了8年时光。

  老王是祁阳县某水电公司的职工,当年该公司承建神农水电站,10月工程受阻停工时,该公司已经花费材料费、人工费等100多万元,但神农水电站至今欠其50余万元。老王夫妇这8年等的就是这50万元。

  神农水电站停工时,已完成工程总量的80%,主渠完成了75%以上。电站已投入资金353万元,股东共筹资236万元,银行贷款117万元。目前尚欠工程款与材料款50万元。

  当初神农水电站与村民签订的50年《土地租赁合同》,已有两年的补偿款分文未兑现。当初水电站的股东们的设想是,一旦水电站建成产生效益,即可用水电站的利润对村民进行补偿。

  神农水电站停工之后,补偿一年比一年难以到位。到2008年,村民们已经等不到补偿款了。

  黄文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自从2008年他当上联合村支书之后,就开始为村民奔波讨款。但到了去年,无论他怎样奔走,补偿款总不见踪影。

  补偿款一年比一年难拿,停工后的水电站引水渠又致多个村庄的农田受旱。据黄文统计,这项损失8年来达200万元以上。对国家级贫困县江华县农村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死结”何解?

  神农水电站停工不久,江华县委、县政府便开始着手解决这个难题。2004年11月,江华县组成了由水电开发办、水利局、县人大办、电力局、环保局等各部门组成的神农水电站矛盾协调小组。白芒营镇2009年春上马了两个工程,即加高河堤与河道改直,以解决村民担心的行洪安全问题。2008年以来,县委专门安排一个常委负责神农电站的事务,市里、省里四处协调……

  这些努力,虽然让村民前几年的补偿有了着落,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局面,但“死结”并未解开。

  2011年7月26日,江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蔡昌德组织县委、政府有关领导对神农水电站一事进行了专题研究,要求股东承担责任。电站建不起,股东就要承担起损失;股份退还是不退都要写申请,愿意退出的无偿退出。但股东们表示,电站是经县政府同意才建的,如果实在建不起,公司将走法律程序申请破产。

  现在,神农水电站面临“建也难,不建也难”的局面。如果建起来,村民的损失得赔偿,银行贷款得还清,此外,占用农用地的审批费用已高达300多万元,建设费用也已大大高出当年,这些费用都需要14个股东掏,但现在股东信心已失,人心已散,谁也不愿意再出资。

  黄生华称,如果不建,村民的补偿谁出?欠下的债务谁还?填平水电站的引水渠及处理后续事宜的费用又由谁出?神农水电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股东们宁愿破产也不愿出钱。此外,有股东称当时是与县政府签合同的,他们要向县政府索赔。

  湘江小水电之灾

  江华县位于湘江支流潇水的上游,境内河流遍布,水资源丰富。自1997年始,该县确立了“开发水电兴江华”的发展战略。2004年前后,正是江华县集全县之力,大兴小水电站建设的时期。一大批小水电站纷纷上马。神农水电站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以当地官员为主体的14名股东的筹划与组建下,急匆匆地开工了。

  2008年7月,湖南省监察厅、国土资源厅将该案纳入当年重点督办案件,责成永州市监察局与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2008年12月,永州市国土资源局对神农水电站下达了 《国土资源厅行政处罚决定书》(永国土资罚字 [2008]14号),对征地方处罚184224.2元。

  神农水电站的处境并非孤例。据江华县官员透露,该县与神农水电站问题类似的水电站还有3座,而全县150多座小水电站因各种问题出现亏本的约占三成。

  黄生华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介绍,2000年前后,江华县委、县政府大举发展水电经济。

  神农水电站的开建,正处于江华县水电开发的最高峰时期。“各部门都在参与搞水电站开发,挖土机已经开到田地里了,你一个主管国土的副县长能阻止得了?”黄生华说。

  如今,江华县河道内水电站的建设已近“饱和”。据江华县水利局农村电气化与地方水电建设管理站站长王伟介绍,截至今年上半年,江华县已建成并投产的小水电站157座,装机容量214366千瓦;在建14座,已签订建设合同的16座。上半年为县里增加税收2000多万元。

(责任编辑: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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