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开发地产项目,洋股东却迟迟不投钱。深振业今天披露,公司与B&F&L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佰富利集团”)的纠纷案近日得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的受理,公司请求裁决佰富利集团对双方合资的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
振业”)偿付2.1亿元。深振业与佰富利集团的合作始于2005年。据公告,当年12月底,深振业以927万元收购佰富利集团全资子公司佰富利公司80%股权,更名为湖南振业,并以其作为项目公司,开发佰富利公司已竞得的长沙岳麓区浪琴湾项目宗地。
深振业披露,按照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因市场变化和拆迁的实际需要,项目的拆迁及前期费用增加,需股东双方按各自股权比例对等追加投资。公司对项目公司履行了追加投资义务,但佰富利集团始终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追加投资义务。
公告称,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发,截至今日,深振业对湖南振业的总投资累计已达5.7亿元,而佰富利集团的投资仍只是第一次买地时的3000万元。公司决定通过仲裁程序讨债。
公司提出的债务请求包括两部分:一是依照双方此前签署的协议,佰富利集团承诺独自承担的额外增加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用约1.51亿元;二是依照双方现有股权比例,佰富利集团应该追加的投资额约5990万元。两者合计约2.1亿元。
公司请求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裁定:佰富利集团对湖南振业负有债务2.1亿元,应立即偿付并承担办理该案的相关费用。
资料显示,佰富利集团注册地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定代表人郭辛,隶属佰富利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佰富利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 年,是一家集商贸、地产、流通于一体的综合企业集团,其投资的湖南美联置业曾开发建设位于长沙中心城区556亩的锦湘国际星城项目。“从合作的过程来看,佰富利集团在拿到地之后,显然是希望借助深振业的资金来开发,自身资金实力值得怀疑。”长沙一位地产人士分析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