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下调了部分成品油产品的价格,但不少人并不领情,对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仍然不满。一些观点由此认为,应改变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将定价权下放给石油企业,推进石油价格市场化才能化解人们的不满。笔者认为,鉴于我国石油行业还是垄断行业,在这种状况下下放定价权,不但不会推进石油行业市场化,反而会进一步强化国企垄断,损害消费者利益,还会助推通胀,影响民生,增加腐败,后患无穷。
首先,没有竞争就没有市场化。放开油价的先决条件是石油企业间公平竞争。事实上,我国石油资源由3家央企垄断,这“三桶油”几乎100%地垄断我国石油勘探开发和进口。垄断与竞争水火不容,既然石油资源配置用行政手段,那么成品油定价也应该用行政手段。否则,石油市场必然被生产垄断型与销售竞争型两种对立的管理体制所扭曲,后果必然凸显。
第二,国内垄断与国际竞争是两回事,将成品油定价权交给垄断型央企等于对已经扭曲的国内石油市场再扭一把。三家石油央企参与国际竞争,在国外参与石油勘探开发竞标,在国外上市,但这并不能说明三家石油央企在国内也是竞争型企业,它们其实相当于“国家石油公司”的三个分公司,在国内也不可能有真正的竞争。相反,一旦他们得到成品油定价权,难免会结成价格联盟,毫不手软地在国内市场通过涨价分食垄断利润。
第三,放出“油老虎”,将助推通胀,民生受损。虽然目前我国石油市场是国际竞争、国内垄断的市场,但政府掌握国内石油定价权,即使油企常常以国内“油价管制导致亏损”为由要求提高国内油价,也无法随心所欲地涨价。目前,我国成品油价格已经与美国等发达国家油价相近,但我国居民收入水平却大大低于发达国家。支出与国际接轨而收入不与国际接轨,这并不合理,如果再将定价权交给垄断的石油央企,将增加通胀压力,损害民生。
第四,将石油定价权交给垄断的国企,增加了国企腐败和社会不稳定风险。社会上对“三桶油”早已议论纷纷:从某些企业的福利分房到天价吊灯,从某些国企加油站缺斤少两到某国企石油公司的百万元茅台酒案,再到最近的“天价印名片”事件,这些现象都说明,将成品油定价权下放必须慎之又慎。
笔者认为,成品油定价应该多方借鉴类似的经验。以电信服务价格为例,2009年,有关部门曾提出将电信服务定价权交给企业,遭到社会广泛批评。因为我国电信业是行政垄断型企业,人们对垄断性电信央企收费高、服务质量低相当不满。与之对比,拥有700万人口的香港却同时存在十几家电信企业公平竞争,让香港居民享受到全世界最廉价的电信服务。只有打破电信央企垄断,让几十家或更多非国企参与电信业竞争,电信服务价格才能市场化,人们才能同香港居民一样,享受到价廉物美的电信服务。让人高兴的是,在人们提出批评意见后,将电信服务定价权交给企业的提议曲终人散,但现在又有人提出把成品油定价权交给石油企业,实在令人费解。
我国石油产业市场化的当务之急应是打破国资对石油勘探开发的垄断,改革石油资源配置方式,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尽快培育与国有石油企业规模相当的民营石油企业。只有这样,我国石油企业才能真正走向国际市场,国民才能在石油企业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才能有利于国家抗通胀、惠民生、促和谐。(潘伟尔 致公党中央科技委员会副主任) (来源: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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