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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华宝信托作“金援”新湖中宝捕捉能源商机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作者:阮晓琴
2011年10月26日03:48

  新湖中宝拟与华宝信托战略合作,公司股票为此昨天以涨停收盘。

  新湖中宝今日公告,10月21日,公司与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华宝信托将通过财务顾问、产品创新、信托融资等方式为公司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实现华宝信托金融资源与新湖中宝产业

资本的紧密结合。公司认为,通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可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更多地捕捉目前中国经济和金融条件下能源等领域隐含的投资机会。

  公告显示,新湖中宝拟成立上海新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与华宝信托的合作平台,对煤炭等能源项目进行投资。该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新湖中宝占比51%、华宝信托占比49%。

  华宝信托是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公司,拥有雄厚的产业背景,具备广泛的客户资源、渠道资源和产品资源。

  分析人士认为,新湖中宝此举可谓一举两得:借助便利的信托融资,化解政策壁垒,打通房企融资渠道,从而解决能源开发资金的瓶颈;新湖两期股权激励行权价格折合现价均超过5元,而公司昨天收盘价为3.81元,仅为行权价的七折多,有助于刺激股价。

  资料显示,今年6月,新湖中宝拟以自有资金6.43亿元收购内蒙古自治区四子王旗德日存呼都格区煤炭资源的探矿权,矿区煤炭资源总量11.69亿吨。该矿后期开发需要巨额资金,与华宝信托合作,或为新湖中宝开发煤矿提供“金援”。

  新湖中宝涉矿资金有着落,对公司股价的“刺激”力度理应不小。而公司股价的上涨,客观上将有助于公司激励股权“解套”。

  2008年6月,新湖中宝推出首期股权激励。公司2010年12月的公告显示,行权数量达到5688万股,行权价格为6.61元/股,除权后折合现价为5.3元/股。 同时,新湖中宝再推第二期股权激励,行权价格定为6.25元/股,除权后折合现价为5元/股。目前两期行权价均远高于市价,激励对象无法实现收益。

  新湖中宝昨天还公告,拟增资新湖控股有限公司,增资价格不超过每股1.5元人民币,增资后公司对新湖控股的持股比例将由40%增加到48%。新湖控股的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放弃本次增资。新湖控股目前持有上海新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95%股权、上海青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57%股权,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69.22%股权以及其他股权投资等。

(责任编辑: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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