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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浙江80%中小企业得不到银行贷款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1年11月01日09:02
  一份出自浙江省政协专项集体民主监督调研组关于优化民营经济发展金融环境的报告显示,浙江中小企业中,只有不到20%能沾到银行信贷的光,大多数企业是得不到银行贷款的。

  当下,舆论广泛聚焦温州民间借贷危机。但温州之痛正是我国中小企业之痛,折射出的是近年来一直困扰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面对目前中小浙商正经历着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最难挨的日子,这一次浙江又站上潮头,试图为突破中小企业融资难趟路。

  浙江各项主要指标连续10年位居全国第一,民营经济是浙江经济最具特色、最具活力的组成部分。统计显示,浙江占企业总数99.9%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中小企业的产值贡献率达80%以上,就业贡献率达90%以上,税收贡献率和出口贡献率均达60%以上。

  尽管如此,据上述调研报告显示,中小企业中,80%是得不到银行贷款的。有的即使贷到了款,银行通常会对小企业实行基准利率上浮30%~50%的政策,加上存款回报、搭购相关理财产品、支付财务中介费用等,实际的贷款成本接近银行基准利率的两倍。

  中小企业融资难、直接融资难、体制内融资难等问题不一而足。调研报告指出,目前最大问题是体制创新乏力、金融服务缺失,具体表现包括以下方面:

  金融机构组织体系、经营机制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不相匹配,相对于全国性大银行,地方的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型金融机构过少、太弱,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

  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十分狭窄。长期以来,浙江企业主要依靠间接融资,据统计,2009年全省非金融机构融资以贷款、债券、股票三种方式融入资金总额的占比为92.6%、4.6%、2.8%,直接融资占比仅为7.4%。这一比例基本反映了中小企业融资结构失衡状况。

  扶持中小企业的融资政策力度较弱。包括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作用弱、配套环境不完善。该报告以中小企业融资抵质押方式创新为例,目前在法律法规方面仍缺乏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排污权等抵质押权利的明确界定和法律支撑。动产、股权、知识产权等质押融资方面,缺乏统一高效的登记公示系统和完善的评估流转市场,导致中小企业金融业务创新面临市场和政策风险。

  调研报告透露,仅温州一地的民间资本就达6000亿元之多。周期性出现的非法集资大案,包括浙江游资炒房、炒煤、炒股,资本外流、企业外迁等现象,都是表征,民间资本缺乏融通渠道,金融服务创新的严重滞后,是重要原因。

  调研报告认为,游走于国有银行之外的民间借贷资本,是中国经济发展转型中不可回避的资金力量。为暗流汹涌的民间资本构建融通渠道,让充满风险的“地下”融资成为充满活力的投资,是浙江地方金融创新的必然选择,是迫在眉睫之事。

  为此,调研报告建议从创新制度、健全法律法规、构建合理的金融体系框架等层面,系统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明确身份、专门监管、提供信用支撑和损失保险等。如:推动国家尽快研究制定适合国情的民间融资法律或法规,出台《放贷人条例》,修改完善《贷款通则》;针对浙江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本充裕,但由于缺乏法律框架、有效监管和科学控制,尽快出台《浙江省民间融资管理办法》;争取国家试点,加大创新力度,逐步放宽金融领域市场准入标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中小金融机构和组织,将民间融资纳入法制化轨道。

  据悉,浙江省金融办正在拟定《浙江省民间融资管理办法》。

  作者:姚芃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廖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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