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将各类贷款利率在法定贷款利率4倍内自由浮动,由借贷双方自行议定
⊙记者 王文嫣 ○编辑 刘玉凤
11月8日,温州市开始全面实施“1+8”地方金融改革创新战略,从体制、机制上推动解决当地中小企业的资金债务危机问题。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提出积极争取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使各类贷款利率在央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4倍内可以自由浮动,由借贷双方自行议定。另据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温州市关于微小企业财税支持方面的政策有望于12月初公布。
今年8月以来,温州市爆发了企业债务危机,部分中小企业和民间借贷受到很大冲击。为从根本上化解债务危机,提升地方金融业发展水平,引导民间资本规范化、阳光化,温州市制定了1个地方金融业创新发展纲领性总方案及8个配套的具体子方案。
据介绍,温州全面实施的地方金融业创新总方案是《关于进一步加快温州地方金融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其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改革,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利率市场化。
总方案确立了十余项改革任务,其中提出要打造资本集散的“资本之都”。从2012年起在温州举办“资本之都”高端论坛,实现资本与项目、资本与企业、资本与市场、资本与资本的对接,逐步形成民间资本的集散中心。
按照方案,温州市将推进新型金融组织创新,3年内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达120家,注册资本总额800亿元人民币左右,实现中心镇以上全覆盖。此外,全市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总数增加到30家,并将农村合作银行改制为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对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扩大和调整股本结构,增强核心资本充足率。
在涉农金融方面,温州市计划开展农房抵押贷款业务。推进对农村住房和涉农承包权、经营权抵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林权抵押贷款、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
温州市还争取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各类贷款利率在央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4倍内可以自由浮动,由借贷双方自行议定。
改革任务中还包括,温州市将创办2-4家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组建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这是为民间借贷双方提供供求信息汇集与发布、借贷合约公证和登记、交易款项结算、资产评估登记和法律咨询等综合服务的机构,目的是促使民间借贷行为阳光化、合法化。
为落实地方金融创新总方案,温州市对应制定了8个专项具体子方案,涉及领域主要是:创建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股权投资业、做强股权营运中心、创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温州银行发展规划、农村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创建地方金融监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