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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不死鸟”逼问退市制度改革

2011年11月16日09:56
来源:北京商报

  随着多家S*ST公司“咸鱼翻身”和ST公司保壳战陆续收官,A股退市制度再次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自2001年初“第一版”退市标准实施以来,A股退市率约为2%,对比海外市场高达6%甚至12%的退市率,显得过低。多位市场管理者和学者再次呼吁,A股退市制度必须刚性化,改革

迫在眉睫。

  ST股深谙“不死”窍门

  11月11日,“ST威达”华丽转身,变更为“ST盛达”。这是A股众多“乌鸡变凤凰”案例中的又一例ST盛达董事、甘肃盛达集团董事长赵满堂持有股份市值达72亿元,三年时间投资回报率高达71倍。ST盛达证券部的工作人员表示,公司重组成功后,资产注入后的报表将在今年年报进行合并,公司实现扭亏为盈应该没有问题,届时可成功脱去ST的帽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就要予以特别处理,即戴上ST帽子,第三年继续出现亏损,就会戴上*ST帽子,算是退市预警,如果下个年度报告仍然亏损,方会被终止上市。而只要中间一年公司摘掉ST或*ST帽子,退市风险就可免除。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教授称,这样就会导致“二一二”游戏在ST公司的年报中大行其道:即连续两年亏损,然后来个扭亏为盈,接着再连续两年亏损,又来一个扭亏为盈。被称为“不死鸟”的*ST星美就是深谙此道的游戏高手,仅剩7名员工、资产不足百万元、连续五年资不抵债,目前市值却高达24亿元。

  据不完全统计,自2001年底PT水仙正式拉开中国资本市场退市的序幕之后,仅有45家公司退市,约占A股2269家上市公司的2%。而退市制度更为严格的创业板市场,两年来274家公司无一退市。目前沪深两市共有131家ST和*ST公司,约占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5.8%。ST高陶股价高达36元以上,在沪市A股912只股票中排名第18位,股价之高让诸多绩优股望尘莫及。

  ST股屡成爆炒对象

  为防范风险对ST股最高涨跌幅5%的限制,甚至成了“标配”,有炒作题材的ST股基本上都是大起大落,不是涨停就是跌停,甚至逆市涨停,而这也导致风险偏好型投资者屡屡爆炒ST股,“涨停敢死队”是对他们最形象的称呼。

  从莱英达A、ST英达A、ST盛润A、*ST盛润A、S*ST盛润A一路走来的*ST盛润A,重组后自8月10日连续17个涨停,随后又因巨量限售股解禁从9月26日开始连续7个跌停,被称为“ST金泰附体”ST金泰在2007年曾创造过连续42个涨停的纪录,随后也是连续7个跌停。ST盛达的前身ST威达去年5月也曾连拉15个涨停板,创出深交所连续涨停纪录,并被市场称之为“妖股”。

  除了散户和游资追捧ST股外,一些机构也对ST股情有独钟。据财汇数据统计,三季度末共有13家券商闪现在15只ST股十大流通股东中(暂停上市和退市的除外),合计持有1.55亿股。三季度基金的身影也出现在22只ST股当中,有4只ST股出现在公募基金三季报前十大重仓股之列,在*ST金马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当中,竟有6只基金。

  多家机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ST类重组概念股一直是市场炒作对象,所以各种投资者都会争相出动“围猎”相关个股。

  退市制度形同虚设

  海通证券研究所所长汪异明称,在海外市场上,公司退市是一种十分普遍和正常的市场行为。正是通过这种优胜劣汰的退市机制,使市场抗风险能力大大提高。

  来自深交所投资者教育中心的数据显示,美国纳斯达克每年大约8%的公司退市,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的退市率为6%,英国AIM的退市率更高,大约12%,每年有超过200家公司退市。

  自2010年10月以来,共有11家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向美国证交委(SEC)递交了启动私有化的程序,包括赴美上市第一股中华网因破产而退市。同期在伦敦和香港上市的中国公司中,也分别各有一家宣布私有化。整体来看,多是因为业绩表现不佳而寻求私有化。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称,中国证券市场应当学习和借鉴海外市场退市制度和程序,为了规范市场甚至可以更加严格,比如不允许买壳、借壳上市,从制度上防止炒作ST股。

  “创业板公司平均每家超募超过5亿元,即便进行保守的资本运作,在短期内也不可能使企业出现巨大的亏损。”刘纪鹏称,创业板看似严厉的退市制度对于这些上市公司来说毫无业绩压力,退市沦为一句空话,形同虚设。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副主任李量日前表示,创业板强制退市制度应刚性化。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陈鸿桥也指出,未来仍要推动加强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监管,包括创业板退出制度的建设。

  董登新称,A股目前的退市制度并没有使股市走上一个良性循环的道路,反而走上了一个经营失败、上市公司不断创造概念、投资者跟风炒作的恶性循环中。

  “建立一个严格可行的退市制度,有助于股票的价格信号回归正常,在威慑上市公司、促进公司更关注经营的同时,也能起到教育投资者的目的。”董登新称,应尽快完善和改革退市制度,在“连续三年亏损”退市法则基础上,引入“资不抵债”退市法则。即凡是净资产连续三年为负数的上市公司暂停交易直至退市。这样能够更公平、更科学、更有效地阻止投机性假重组,防止社会资源白白浪费,从而提高退市效率,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据新华社电

(责任编辑:姜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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