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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规划获批政策比特区更“特”

2011年11月21日01:32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邵芳卿
[提要] 11月20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官网正式披露:国务院近日批准了《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同意平潭实施全岛开放,在通关模式等多方面赋予平潭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更加优惠的政策…[网友有话说]

  中国第五大岛、福建省最大岛屿平潭岛,将变成中国最“特”的“特区”。

  11月20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官网正式披露:国务院近日批准了《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下称《规划》),《规划》同意平潭实施全岛开放,在通关模式等多方面赋予平潭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更加优惠的政策。

  而上述“更加特殊、更加优惠的政策”究竟是哪些?本报记者致电该管委会两位负责人,或因正值周末无人应答。

  当日,福建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赵彬表示,新批复的《规划》文本尚未传达至该中心,之前,该中心曾向省委建议,平潭的政策优惠至少比照横琴新区,例如岛内企业仅按15%征企业所得税等。

  而该中心博士张著名告诉记者,福建向国务院报批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六项:

  一是给予海关特殊监管区政策,将全岛比照横琴模式“一线管住、二线放开”,在岛内实现与台湾地区货物通关便利和免税政策。土地方面,支持平潭开展土地管理改革综合试点,优先保证平潭开放建设用地,对重大项目用海的围海填海计划指标予以倾斜。三是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对区内国家鼓励类产业的企业低税率征税。金融方面,允许福建省内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外币代兑机构、外币特许经营机构在平潭办理新台币现钞兑换业务,支持平潭探索建立人民币与新台币现钞直接调运和清算机制。五是批准设立一类口岸,构建两岸快捷绿色通道。此外,允许台湾及境外的建设、会计、法律、金融、医疗、教育等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持台湾及境外有权机构颁发的证书,在其证书许可范围内在平潭开展相应业务。

  上月末,财政部副部长王军来平潭考察时表示,将深入研究并出台更具体、更优惠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在资金上加大对平潭的支持力度。

  随着基础设施逐步改善,台商开始涉足。记者获悉,一年多来,台商初步达成投资意向200多项,投资额1000多亿元,涉及高新技术、物流、房地产开发、旅游等10多个领域。

(责任编辑:思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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