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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北京等9省份未按新机制采购致药价虚高

2011年11月22日02:07
来源:东方早报
  据新华社电 就在北京某医院被媒体曝光以利润高于2000%的价格销售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的同时,河南、山东、山西等地却通过新的采购机制,以高于成本价几分钱的价格销售这种大众最常见的抗生素。

  这种巨大的差异,归咎于各地推行基本药物采购工作的进程快慢。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一年后,记者采访了国务院医改办有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称,集中采购已取得成效。“与本省上一轮药品采购价相比,中标价平均降幅33%。与国家零售指导价相比,中标价平均降幅55%。”

  记者:出厂价不过0.6元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在北京却被定为采购价11元。那么,实施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后,药价上会有何反映? 国务院医改办有关负责人:以这几种药为例,2ml:0.3g规格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出厂价0.6元,在北京地区的采购价是11元,在实行了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河南省采购价是0.67元,山东省是0.7元,山西省0.68元。同一规格的氟康唑胶囊出厂价是1.29元,北京市采购价9.55元,实行了新机制的山东省采购价是1.64元,四川省的采购价2.14元,湖北省的采购价1.38元。同一规格螺内酯片出厂价3.68元,北京市采购价19.8元。实行新机制的辽宁省采购价5.22元,河北省的采购价是5.7元,江西省的采购价5.8元。

  记者:这一年内,全国各地基本药物采购工作进展如何?

  国务院医改办有关负责人:今年以来,各地的基本药物采购工作进度明显加快,截至10月底,全国超过2/3的省(区、市)按新机制出台了采购文件。安徽、山东、四川、黑龙江等16个省(区、市)已按新机制的要求完成了新一轮基本药物采购工作。广东、贵州、陕西、新疆等6个省(区、市)正在按新机制开展采购工作。目前,还有北京等9个省(区、市)未严格按照新机制采购或未出台文件。年底前,将有2/3以上的省(区、市)按新机制完成基本药物采购工作。
(责任编辑:思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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