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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美部分进口车实施“双反”(图)

2011年12月15日04:05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我对美部分进口车实施“双反”

  本报讯 (文/表 记者刘俊)对美国进口汽车实施“双反”的靴子昨日终于落下。记者昨日获悉,商务部已决定从今日起自美国进口的部分汽车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实施期限为两年。这意味着,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包括通用、克莱斯勒、奔驰美国、宝马美国等进口经营者在进口有关汽车从今日起,应向我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其中通用汽车被征收的“两税”最高,税率合计达到21.8%。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姜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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