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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楼市不采用“限价令” 住建委称已实行资金监管

2011年12月23日07:48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齐琳

  在已经实行限购令的情况下,明年北京不会过多使用限价等行政手段干预房价,这是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昨日做客北京市政风行风热线“走进直播间”节目中了解到的情况。

  11月10日,广东中山市颁布了楼市限价令,住房单价必须低于5800元/平方米才能成交。“限价令”出台后,11月中山城区房价从7183元降到了5681元,基本完成了今年度房价调控的目标。有网友提出,“限价”的行政色彩很浓,但是做法能直接降低房价。北京市会不会效仿此种做法?

  “每个城市有每个城市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符合本区域特点的政策。北京不会效仿这种做法。”市住建委委员王荣武表示,商品房市场总体上还是一个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结果,北京采取的是引导开发企业定价的方式,而不是强制定价,作为商品的定价权还是在开发企业,但北京有一套价格监测评估机制,把真实的市场信息告诉开发企业,你这个区域、这个位置价格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范围,避免企业盲目定价。

  此外,市住建委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处长谢东晓称,北京今年搭建了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动态监管平台,涵盖了北京市的800多个项目,这些项目按照进度做了划分:拿地未开工、已开工还没交付、形成销售但还没卖出去。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来改变房地产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局面。

  随着楼市调控的深入,开发商在资金链趋紧的情况下,是否出现携款潜逃的情况,自己是否会遭遇烂尾楼?

  市住建委房屋市场管理处正处级调研员曹世辉称,对于购买期房的,政府对资金进行监管,开发商先施工后拿款,区县建委、银行、市相关部门都在监督。专款专用是按法律法规的规定,预售资金要优先用到预售工程的建设中。他表示,预售资金监管实施一年多以来,有300个项目已经纳入到预售资金监管范围,账户入账539亿元,购房者不用担心预售资金的安全。曹世辉还称,一旦开发商资金链出现问题,预售资金要优先用于工程建设,不能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出现烂尾楼或者是收不了房、延期交房等问题。

(责任编辑:姜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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