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和广西成天然气价改试验田 “市场净回值”法为价改铺就市场之路
新华网信息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陈文仙 康宁 付少华)我国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在众人期盼中终于露出了“眉目”,我国天然气工业也将逐步告别政府指导定价和价格严重偏低的不利局面,并将逐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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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上真正反映市场供需和资源稀缺程度的市场之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的通知,我国从12月26日起,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采取“市场净回值”法定价,并确定上海市场作为计价基准点。
广东和广西成天然气价改试验田 价改迈出“实质性”一步 以广东和广西作为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的试验田,通过“市场净回值”定价方式,选取上海市场作为计价基准点,确定两地最高门站价格分别为每立方米2.74元和2.57元。这一价改试点为我国天然气价格最终实现市场化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其市场化特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将现行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定价方法,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方法定价,为此天然气销售价格与由市场竞争形成的可替代能源(主要指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价格之间建立起挂钩机制。二是,将现行区别气源、路径,分别制定出厂价格和管道运输价格的做法,改成分省制定统一的门站价格,即实行“一省一价”。为此,价格将不再区分国产气和进口气,这有利于解决国产气价格偏低而进口气价格偏高的矛盾,有利于进口天然气的引进和销售。三是,国家制定最高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在不超过这一价格水平基础上,自主协商确定实际市场价格。而且,门站价格将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每年调整一次,并将逐步过渡到每半年或每季度调整。四是,放开对页岩气、煤层气和煤制气三种非常规天然气的定价,其出厂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只有进入长途逛到混合输送的,执行统一门站价格。
中国石油大学能源战略研究中心主任王震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这是一次力度很大、也是非常重要的改革”。他表示,这次改革最主要也最为根本的地方就是由“成本加成”定价法转向“市场净回值”,即以市场为导向来确定天然气销售价格。他说,虽然这并不完全是市场定价,但是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已经开始走向市场化,可以说是“比较市场的过渡”。
广东和广西被视为我国两个新兴天然气市场,目前没有国产陆上管道天然气供应,气源更接近国际市场。王震表示,广东和广西的天然气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改革试点较为容易。广东在试行新定价机制后,该省不同地方天然气价格会出现有升有降;广西试点后,将有利于中亚天然气通过管道进入该自治区。
王震告诉记者说,鉴于我国天然气需求增长迅速,在广东和广西进行天然气价格改革试点的时间最好在一年左右,最多不能超过2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天然气新定价机制应该尽快在全国推广。
我国天然气价格长期偏低 价改迫在眉睫 虽然我国天然气价格从2005年底开始经历了三次较大幅度的上调,但是我国目前国产陆上天然气平均出厂基准价格仅相当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的25%左右。与其他可替代能源价格相比,国内天然气价格相当于等热值液化石油气价格的四分之一,燃料油价格的三分之一,进口天然气价格的一半左右。
从具体数据来看,2011年8月我国居民用气含税价格是2.10元/立方米,而主要依靠进口的日本这一价格为12.96元/立方米;在欧洲国家中,以目前的汇率计算,英国是5.67元/立方米;即使是在近年来因页岩气发展而令国内天然气大幅降价的美国,这一价格也达到3.59元/立方米。
王震表示,国内偏低的天然气价格既无法支撑高价进口气,不利于天然气的进口,同时也无法支撑国内较高的天然气生产成本,不利于天然气的勘探开发。从天然气消费角度而言,偏低的天然气价格不利于更长远地满足我国广大天然气消费市场。
他认为,我国天然气市场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和矛盾迫使我国加快天然气价格改革步伐,最主要体现在供需矛盾,即天然气供应量不足以满足迅速增长的天然气需求。虽然目前天然气在我国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并不大,但是随着天然气消费的增长,我国天然气供需矛盾将会愈发突出。另外,我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不断上升也迫使我国必须理顺天然气价格。
据统计,在2001-2010年期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的年均增长率达到16.1%,远高于世界同期3.2%的平均增长速度。2010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为1090亿立方米,而产量只有968亿立方米。在“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我国天然气需求年均增长量可能超过200亿立方米,到2015年需求量为2350亿立方米,到2020年将高达3500亿立方米。
自从我国2006年成为天然气进口国以来,进口数量逐年增加。2010年我国引进境外天然气166亿立方米,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已经超过10%。据预测,到“十二五”末,我国天然气的对外依存度将达到35%左右,到“十三五”末将上升至40%左右。
我国天然气价格偏低已经造成了明显的负面影响。一是,天然气价格偏低不利于天然气合理使用,导致天然气需求过快增长,部分地区出现“气荒”,加剧天然气供求矛盾。二是,对进口天然气造成巨大冲击。我国天然气进口主要依靠西北陆上天然气管道输送和从海上通道进口船运LNG,按照国际市场价格购买的进口天然气却要以政府定价在国内销售,给天然气进口和销售企业将造成成本重压。而且,随着我国天然气进口量的增加,这种压力还会不断增大。
按照现行定价机制,我国从中亚每进口1立方米天然气,就承受1元多的损失。王震表示,在实施新定价机制后,中亚管道天然气到达广东后,其销售价格将与成本价格基本持平,将会大幅减少进口气的亏损幅度。
天然气价改还将继续 最终目标将放开出厂价格 在“市场净回值”定价方法试行之前,我国一直对国内陆上天然气出厂价格实施政府指导价。虽然从2005年底开始,我国先后三次调整了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但是天然气定价机制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
根据2005年底的天然气定价方案,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设为每年调整一次,调整系数根据原油、LPG和煤炭价格五年移动平均变化情况,分别按40%、20%和40%加权平均确定。当时,天然气出厂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50-150元,平均涨幅为10%。
2007年11月,我国将工业用(包括发电及运输)天然气的出厂基准价格每立方米上调了0.4元。由于各地天然气与成品油的比价关系不一,各地政府可以自主决定天然气零售价格的上调幅度。
2010年6月,我国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由每千立方米由925元提高到1155元,每立方米提高0.23元,提价幅度为25%左右。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宣布,取消价格“双轨制”,并轨国产陆上天然气一、二档气价,将出厂基准价格允许浮动的幅度统一改为上浮10%,下浮不限,供需双方可以在不超过出厂基准价格10%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业内人士普遍认为,2010年的这次天然气价格改革是为“市场净回值”新定价机制铺路。
2011年6月,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该《意见》要求,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
王震表示,这次推出的以广东和广西作为试验田的“市场净回值”新定价机制是个重要“飞跃”,但是这还属于准市场定价机制,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还将继续,其最终目标是完全市场化。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推出新定价机制试点时也表示,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只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进行管理。
作者:陈文仙 康宁 付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