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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税改提速 减少间接税增加直接税

2012年01月06日03:26
来源:中证网-中国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口径计算,2010年我国宏观税负为26.4%,2009年为25.3%,而2009年世界各国平均水平为36.4%,由此可见我国宏观税负水平并不高。但目前,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普遍感觉到“税负痛苦”,原因是什么?

  高培勇: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税制结构失衡。当前我国税收收入的70%以上都是间接税,而间接税作为价格的构成要素之一,可直接嵌入商品售价之中,通过价格渠道转嫁。同时,我国税收收入的90%以上由企业缴纳,这部分税作为生产或经营成本的构成要素之一,通常也要极力挤入商品售价之中,通过价格渠道转嫁。

  我国税收主要集中在这些由企业缴纳、走价格通道转嫁的间接税,就决定了税收实际上是大众税,即由全体社会成员一起承担。因此无论是企业和个人都会感觉税负过重。

  贾康:我认为,间接税比重过高而直接税比重偏低,是造成现阶段我国社会成员税负痛苦程度较高的根本原因。间接税虽然不直接由消费者缴纳,但含在商品和服务价格中,最终很大程度上还是由消费者承担。由于低收入人群恩格尔系数较高,基本消费支出占收入比重大,相比高收入阶层,其承担的税负的痛苦程度自然要高。由于间接税比重太高,中低收入阶层实际上成了更多给公共税收做贡献的群体,税收调节的再分配作用也没有应有的体现。

  中国证券报:应如何减轻企业和居民的“税负痛苦”?

  高培勇:调整的方向应当是在适当降低宏观税负水平的前提下,减少间接税,增加直接税。

  在我国现行的税制结构下,可归入间接税的税种主要有三个: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其中,增值税块头最大,2010年占全部税收收入的39.5%,营业税和消费税的收入占比分别为14.4%和9.9%。此外,上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已实行,这意味着增值税“吃掉”营业税的趋势已形成,待全国推广后,增值税收入占比将达50%以上。因此,减税负首当其冲就是第一大税种——增值税。

  据了解,有关部门事实上是允许更多的地方参与到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中来的,只要拿得出改革的方案即可。“十二五”期间这一改革若全国推广,重复征税的问题将解决。而上海试点中增值税新增了两档低税率,下一步增值税税率水平仍有进一步下降的空间,增值税整体税负也会趋于下降。

  增值税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伴随着上海试点并逐步向全国推广,我国将迎来一场降低整体税负水平并进一步完善税制的重要改革。由减税腾出的相应空间,还将为增加直接税并进而推动优化税制结构的整体税收改革铺平道路。可以说,这项改革是我国系统性财税体制改革的起点。
(责任编辑:王洪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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