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温州2月4日电(见习记者 赵小燕)记者今天从温州市泰顺县委宣传部获悉,公安机关已对温州立人教育集团董事长董顺生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泰顺县人民政府也就此案发出公告。
公告称,为确保社会稳定和保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有序开展处置工作,温州立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由政府依法全面掌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隐匿、处置资产;对所有债权人的债权依法进行登记、核查、确认、处置;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保护。对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干扰司法机关办案和影响政府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的行为依法予以打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2012年2月3日,根据群众报案、受理调查,因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对温州立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顺生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