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首页 - 新闻 - 军事 - 体育 - NBA - 娱乐 - 视频 - 财经 - 股票 - IT - 汽车 - 房产 - 家居 - 女人 - 母婴 - 教育 - 健康 - 旅游 - 文化 - BBS - 博客 - 微博
搜狐财经 > 金融观察 > 资本市场

上证所回应上海金陵董秘质疑

2012年02月15日01:36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针对陈炳良对被免除董秘职务提出的质疑,上证所昨日表示,已了解相关情况并继续关注进展情况。本月12日,上海金陵(600621.SH)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了免去陈炳良董秘职务的议案,并由公司董事徐民伟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代行职责。

  就陈炳良所反映的其未在2月13日 上海金陵提交的有关公告披露申请表上签名一事,上述负责人称,公告披露申请表在登记上市公司公告时使用,通常由董秘签名提交。但根据上证所《股票上市规则》,在董秘空缺期间,由上市公司指定一名人员或由法定代表人代行董秘职责。上海金陵在2月13日提交的公告披露申请表,由董事长毛辰、代行董秘徐民伟等签名。

  就本次争议的后续处理,上证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关注进展情况,并希望相关各方进一步加强沟通、妥善协调,以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损害投资者权益。

  就陈炳良被免除董秘职务之事,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王娅然律师表示,上市公司任免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应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决策;如果相关当事人认为公司解聘职务程序不合法、理由不充分、董事会决议存在瑕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责任编辑:罗为加)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股票行情行情中心|港股实时行情

  • A股
  • B股
  • 基金
  • 港股
  • 美股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财经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