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源污染已经超过工业排放和居民生活,成为中国主要水污染物的最大来源,与之高度相关的我国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和人民健康面临严峻挑战。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一份提案中指出,农业的生态化生产方式是发展方向,中国国亟需
调整、优化支农政策,强化对生态农业的支持。贾康建议,有关部门需积极研究以加强生态农业发展为导向的政策措施,财政支农的补贴政策要与农业生态的方向挂钩,化肥、农药的生产厂家要严格控制技术标准,在其批发、零售环节上,原则上今后不提供财税优惠支持。
贾康还建议在农业综合开发资助方面,应优先考虑支持农业生态化、减农药、减化肥的开发项目,在财税支持下,试验和推广有机农户认证和生态化农业生产基地建设示范项目。
以下是提案全文:
加强生态化支农政策 矫治农药、化肥过度使用 促进环境与食品安全的提案
贾 康
一、我国农业发展中已发生严重的环保与食品安全问题
2010年2月由卫生部、农业部和国家统计局三部门联合发布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中明确指出,农业源污染已经超过工业排放和居民生活,成为我国主要水污染物的最大来源。其中废水排放总量中,生活排放占17%,工业排放占11%,农业排放达72%;COD排放总量中,生活排放占37%,工业排放占19%,农业排放达44%。在农业成为高污染领域的同时,与之高度相关的我国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和人民健康面临严峻挑战。
现实生活中,近年来随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我国农业与食品的产业化获得了空前发展。同时关乎民众生存之本的环境与食品安全问题大量发生,已经对可持续发展和民众健康造成巨大威胁。
根据调查研究可知,农业生产中得到财政补贴的大量农药、化肥的使用,造成严重到难以做生态修复的农业面源污染,越是发达地区,土地、饮用水和空气遭受到的破坏越大。同时,一般消费者成为不合理农产品价格和不安全食品的被动接受者。由于生产者为了短期获利而超量滥用化肥农药,导致农产品品质不断下降,农业污染不断加剧;绝大多数消费者远离食物的生产过程,不具备监督能力,被动承受劣质食品和环境污染后果。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又形成食品不安全与消费者信任危机的恶性循环。
二、国际经验表明农业的生态化生产方式是发展方向,需要配之以政府财政政策支持
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一方面,农业中基因技术、生物技术、灌溉技术广泛应用,科研院所和农场密切联系,提供新技术和设施装备,使现代农业具备了技术密集型产业特征。另一方面,恰恰因为农业已成为技术密集、资本密集的参与全球竞争的产业,所以几乎都陷入农业生产高成本和农场主收入依赖政府高补贴的新恶性循环,除了少数几个在殖民地时期掠夺性占据土地资源得以形成大农场的国家之外,欧盟的小农场和东亚的小农户为主的发达经济体的农业,尽管实现了现代化,但若没有政府补贴,在市场化和全球化竞争中几乎都会濒临破产。由此,发达国家普遍寻求农业发展新路。在遭遇因过量施用农业化学品导致污染加剧的情况后,一部分发达国家至今仍然未能彻底解决农业源污染难题,而一些成功治理的经验表明,唯有采取生态化的生产方式逐步替代过度依赖化学品投入的生产方式,渐进改良农业生态系统,同时倡导、执行并最终建立起自然生态型的良性农业耕作体系和农业食品体系,才能有效防治污染,降低“病从口入”风险,有效改善环境和人民生活质量,政府对农补贴也才具备应有的绩效。
日本农业政策在1992—2005年的14年间经过两次重要转折,不再局限于提高农业生产率层面,发展路线也由单纯追求规模扩大和效率提高转变为重视农业的多功能性和维持、促进其自然循环机能。有机农业注册农户在1997年已达到全部农户的70%。2005年3月新的“食物、农业、农村基本计划”提出了使日本农业“全面向重视环境保全型转变”的方针。
2003年6月欧盟改革农业政策,大幅取消向农产品提供直接补贴的做法,转而将农业补贴与环保、食品安全和劳动条件等的标准挂钩,形成以环境保护为核心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德国环保型土地面积已达三分之二,农户获得的各项补贴约占农业生产成本的70%;瑞士有95%的农户通过参加“生态工程”获得政府的补贴,补贴额已占农户经济收入的40%,山区农户占一半以上。在生产方式转向生态环保型农业的同时,消费方式也因城市中产阶级人群日益庞大而发生与生产方式转型趋同的改变,有机农产品在食品总消费中的占比逐年抬升。
三、我国亟需调整、优化支农政策,强化对生态农业的支持
我国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新农村建设、支持“三农”的过程中,财政政策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央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已达一年 亿元以上,地方财政也高度重视增加农业投入、农业直补等助推我国农业发展中粮食“八连增”,成效值得肯定。但同时我们又应清醒看到,我国农补的生态化导向并未得到应有体现,没有形成对化肥、农药过度使用的矫治机制,不利于适应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的迫切要求。在此建议:
(一)有关部门需积极研究以加强生态农业发展为导向的政策措施,财税、农业等通力合作,在深入调研、认真吸取国际经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设计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矫治化肥、农药的过度使用,形成促进农业生态化的政策体系,争取在我国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少走弯路,最终实现“后来居上”。
(二)我国财政支农的补贴政策,需与农业生态化的方向挂钩,对于农业生产资料的综合直补,有必要引入与生态农业相关的考量指标。
(三)对于化肥、农药的生产厂家,实行技术标准严格监控,在其批发、零售环节上,原则上今后应一律不提供各种形式的财税优惠支持。
(四)农业综合开发资助方面,应优先考虑支持农业生态化、减农药、减化肥的开发项目。
(五)在财税支持下,试验和逐步推广有机农户认证和生态化农业生产基地建设示范项目。
(六)对于有利于生态农业发展、防治农地污染、保障农产品安全的技术研发活动,给予多种形式的政府奖励与支持,由农业、科技、财税部门密切协同制定可操作的工作方案与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