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与迪拜黄金和商品交易所签合作备忘录
2012年09月14日03:46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记者 朱贤佳 ○编辑 毛明江
9月13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与迪拜黄金和商品交易所在迪拜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这是中国内地期货交易所与中东地区交易所首次进行战略合作。
据了解,此次双方合作的目的是通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在全球范围内拓展新的业务机会。根据谅解备忘录,双方今后将在产品及市场开发、信息交流等方面进行广泛深入的交流合作。
大商所总经理刘兴强表示,大商所高度重视与国际同行的交流与合作,与合作方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并不断学习和吸收他们先进的发展理念和管理经验,为市场未来对外开放做好相关准备。
他说,中东地区是石油和石化下游相关产品的生产基地之一,中国则是最大的消费国之一,同时随着大商所塑料期货市场的发展,投资者对中东地区经济和有关行业发展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因此大商所与迪拜黄金和商品交易所在合作方面有着共同的业务切入点。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署,对促进双方未来交流合作、共同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并为大商所与中东地区的合作揭开了新的篇章。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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